1.原文连结(必须检附):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61011000051-260202
2.原文内容:
中时电子报 2016年10月11日 04:10 魏乔怡/台北报导
投资TRF亏损者持续喊着要银行负责,在立委施压下,金管会也要求国银在1个月内一定要
与TRF投资人达成和解,投资人不可能认栽的情况下,银行势必要拿钱来赔,才能息众怒
,对此,银行纷纷叫苦,认为“金融白色恐怖时代”来临。
国银指出,其实TRF的销售对象都不是一般散户,也不是什么阿公阿嬷,而是具有一定知
识水准的中小企业主,早期这些投资人也许是在银行推荐下开始投资、把TRF当成一种理
财工具,但其实一定是获利很大,才会愈赌愈大。
银行说,到最后,有些客户还被银行理专劝说不要再买了,“但拉都拉不住”,甚至有些
客户还在多家银行开户,多管齐下。
国银表示,TRF损失若要国银全吞下,将会引发严重后果,因为这代表以后银行销售商品
所负的责任将无限上纲,对银行股东也相当不公平,“所以现在台湾都没人敢买金融股了
,而且外资也都在撤持股,金融股本益比都低得不像话”。
有学者说,从兆丰案、乐升案到TRF事件来看,台湾金融业已进入“白色恐怖”,一家银
行被外国政府裁罚后,连董事长也要负责赔款,这样以后谁敢当金融业董事长?再说银行
海外分行被罚款,还可能诛连前朝历任金管会主委,风险这么高,又有谁敢来接金管会主
委?更别说是金融机构发展新业务了。
3.心得/评论(必需填写满20字):
投资一定有风险 投资有赚有赔申购前应详阅公开说明书
客户投资TRF赔钱 银行必须与客户和解 这有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