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patentx (专利叉叉)
2016-09-23 18:27:15乐升案中目前中信主张其角色为代办,
而不是业界普遍认知的行纪,
恐怕是想拉全国的券商下水。
持有中信以外券商股票的股民要多加注意 ,
以免自身权益受损。
因办理应卖时,股民大多不是直接到中信的据点办理,
多是在各大券商的据点办理,
办理时若依中信代办的见解,
应告知公开收购的名义人是百尺,
但少有商为此一告知,依此解释,
各该券商都有应告知而未告知的过失,
要负连带责任。
若采行纪的见解,各该券商只要告知名义人是中信即可,而表单上也明确写的是中信。
因此,各持有券商股票的股民请多加注意,
中信的意图可能损害您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