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文连结(必须检附):
http://www.cna.com.tw/news/afe/201601130338-1.aspx
2.原文内容:
(中央社记者蔡怡杼台北13日电)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盯上投资人
弃权息,利用ETF短线交易规避股利所得税,正式发函要求证券商
及投信若发现投资人利用ETF规避税负,应拒绝或不得配合投资人行
为。
证期局表示,在台股除权息前ETF申购量通常较大,随着除权息后,
ETF卖压又随之涌现,此情况近期又特别严重,主因现货与指数股票
型基金(ETF)除权息有时间差,因此,发现投资人弃权息、却进行
ETF短线交易以规避股利所得税。
官员说,若投资人有疑似洗钱等情形时,券商以及投信业者依规定本
来就可以拒绝或保留投资人申购ETF的权利。
除了要求券商及投信审慎评估客户交易目的外,同时,证期局要求投
信审酌ETF与台股除权息间的时间落差,调整契约期间。
尽管金管会发函要求券商及投信即日起改善情况,但由于台股除权息
集中在6月到9月,尤其是7月跟8月,也就是,业者还有约半年的调整
期。1050113
3.心得/评论(必需填写):
这个新闻我有问题了。
理论上手法应该是收集成份股的股票然后换成 ETF,
而在 ETF 本身配息以前, ETF 的成份股经过除权息以后,
所分配的股息还在 ETF 基金手上。
然后等到大部份都有填权息了,在 ETF 除息日以前卖出。
但是并不是一定填权息的不是吗... ?
是我误会了什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