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 日月光为何按比例收购?不要调升购买数量

楼主: RayKer (可能)   2015-10-14 14:21:54
各位大大安安
小弟今天早上看新闻
看到日月光对硅品股东临时会的假处分没有过
忽然想到一个问题
请问一下
为何当初日月光公开收购的时候,条件订为要用45元买25%
但是应卖的股份数量到了36%,于是日月光就依比例收购
但是依照公开收购办法第7-1条,应该是可以调升收购数量的
(第二款的反面解释,而且这样也不会损及应卖股东的权益)
既然买25%可能被鸿海入股后,稀释股权变成19%多的第二大股东
为何不要直接把收购来的36%买一买呢?
是否有大大能够开释一下~~
检附公开收购办法第7-1条
公开收购人应以同一收购条件为公开收购,且不得为下列公开收购条件之变更:
一、调降公开收购价格。
二、降低预定公开收购有价证券数量。
三、缩短公开收购期间。
四、其他经本会规定之事项。
作者: RonaldFisher (费雪)   2015-10-14 18:03:00
算一下25%跟35%花多少钱再来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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