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4G网络不能全借 NCC:也会罚台湾大

楼主: leoking (leoking)   2015-07-08 16:40:34
1.原文连结(必须检附):
http://news.ltn.com.tw/news/business/breakingnews/1373149
2.原文内容:
2015-07-08 16:09
〔记者蔡颖/台北报导〕4G业者到底能否使用他人网络?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今
开会讨论监理原则,确认“4G接取网络可以借”,但是不能全部借用他人网络,且租借双
方都须事先提出事业计画书变更,经NCC审核通过才可执行;由于亚太电信日前已因此被
开罚30万元,NCC表示,台湾大将比照开罚并限期改善。
NCC发言人虞孝成表示,委员会今通过监理原则,确认4G业者可以使用他人网络,不过“
有一些条件”,租借双方必须依规定向NCC提出事业计画书变更申请,如果核准变更就可
以执行。
至于审核标准,虞孝成说,业者不可以违法《电信法》及《电信法》授权的相关法规,首
先业者不能完全不使用自己网络,也不可以全部借用他人网络;其次,出借网络的业者必
须说明有足够容量处理多出来的讯务量,并维持适当品质。
虞孝成进一步表示,4G业者使用他人网络比例应“逐年显著下降”,另外还要说明服务品
质如何维系、通讯安全,公平提供服务及有效频谱资源利用等面向。以亚太电信为例,虞
孝成表示,已有使用者走亚太VoLTE网络,代表业者可提供某种服务,并非百分之百没用
自建网络或完全仰赖别人,“有就好了”。
虞孝成强调,外界说第一类电信事业必须全部设置自己的电信机线设备,是“过于限缩的
解释”;他表示,有第一类电信业者向其他固网业者租专线,或者在CORAN基地台设备上
合作共用,电信法第11条并不是说每一机每一线都要自己做。
但“逐年显著下降”的标准究竟为何?虞孝成说,今天没有讨论到这么细,只讲审理原则
,未来视情况再做判断。而台湾大哥大的部分“马上就会开罚”。
3.心得/评论(必需填写):
亚太电过关了
保障用户的权益最大
NCC也不敢乱断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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