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文连结(必须检附):http://economy.caijing.com.cn/20150702/3917161.shtml
2.原文内容:
广州证券在官网发布公告宣布,对原应于2015年7月2日强制平仓的融资账户
当日不强制平仓,成为第壹家跟进证监会新规的券商。
1.针对近期股市暴跌,监管层连续放大招。周三晚,证监会发布新的两融办法,
不再强制规定130%的线,券商自主决定强制平仓线;不再设6个月的强制还款;
已开立信用账户但证券资产低于50万元的客户,可继续两融。
证监会在声明中称,近日针对融资融券业务向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
征求意见的时间原定于7月11日截止,但考虑到目前市场运行情况,
7月1日提前颁布了该《管理办法》。
证监会进壹步明确两融客户适用人群,将“最近20个交易日日均证券类资产
不低于50万元”等要求,明确为开立信用账户的条件。对已开立信用账户
但证券资产低于50万元的客户,证监会称可继续融资融券。
对“取消参与融资融券的准入门槛”等建议,证监会未采纳。
证件会最新两融管理办法修订了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建立融资融券业务逆周期调节机制。证券交易所根据市场情况对保证金比例、
标的证券范围等进行动态调节,证券公司根据市场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和差异化控制。
二是合理确定融资融券业务规模。融资融券规模不得超过证券公司净资本的4倍。
对不符合要求的证券公司,可维持现有业务规模,但不得新增两融。
以5月底证券业情况看,两融业务规模还有增长空间。
三是允许融资融券合约展期。允许证券公司根据客户情况展期,
不再设定6个月的融资融券强制还款期限。
四是优化融资融券客户担保物违约处置标准和方式。
取消投资者维持担保比例低于130%应当在2个交易日内追加担保物且追保后
维持担保比例不低于150%的规定。对此,证监会允许券商与客户自行商定
补充担保物的具体情况。证监会称,不再将强制平仓作为证券公司处理
客户担保物的唯壹方式,增加风控的灵活性。
3.心得/评论(必需填写):
大妈的霸气就是,规矩我订的,怎么玩我说了算!
会不会哪天宣布只准平盘以上买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