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金融机构合并法”政院拍板!

楼主: kimigogo (小橘)   2015-05-21 23:5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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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原文内容:
“金融机构合并法”政院拍板!扩大4大免税优惠诱因
2015/05/21 22:00 钜亨网 记者陈慧菱 台北
钜亨网记者陈慧菱 台北
行政院会今(21)日通过“金融机构合并法”修正案,修法重点在于借由简化金融机构合并
程序,扩大免税项目范围,包括: 免征证交税、免征营业税、商誉摊销年限从5年增加至
15年、土增税记存等4大免税优惠 ,以提高金融机构合并的诱因,扩大金融机构的规模,
有利于金融机构加速拓展海外市场。
金管会主委曾铭宗表示,国内金融机构家数过多,不仅内部彼此过度竞争,也缺乏区域型
大型金融机构,因此,确有整并之必要。
此次修法较受瞩目是,增加证交税和营业税免税项目范围,因 财政部解释合并并非买卖
交易,因此金融机构合并时除印花税、契税外,新增证交税及营业税免征。
此外,金融机构 合并时产生的商誉可列费用摊销,从5年延长为15年 ,比照企业法规定
。至于被消灭机构股东换发股份时对价方式,除股份外,扩及现金及其他财产皆可,让对
价方式更多元。
而被消灭公司因行使抵押权拍卖承受的土地,可扩大及于非直接营业使用,免缴土增税,
可暂先记存。
此外,基于租税公平,删除资产管理公司处理金融机构之不良债权适用银行营业税税率;
另放宽金融机构亦得委托公正第三人办理公开拍卖。
由于立法院财委会今年3月已初审通过立委所提金并法草案,待政院版本送立法院后,将
并案协商
3.心得/评论(必需填写):
明天会喷喷吗?
商誉摊销还延长
不知道会不会被挡
作者: ray198776329 (我真的好帅)   2015-05-22 00:08:00
明天喷喷
作者: futureisours (ccc)   2015-05-22 08:58:00
公股银行里面老屁股们,第一个跳出来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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