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证券法-股票发行改注册制 交易所把关

楼主: ray2501 (猫是一只猫)   2015-04-21 09:24:57
1.原文连结(必须检附):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50421000140-260203
2.原文内容:
2015年04月21日 04:10 记者贺静萍/综合报导
中国证券法新修草案中,取消股票发行审核制,改由交易所
负责审核再报送证监会,如10日内主管机关未有异议,则注
册生效。
备受关注的股票发行注册制可望很快生效。根据中国证券网
昨(20)日引述新华视点最新消息,在昨日提交给中国全国
人大常委会审议的证券法(修订草案),明确了注册制程序,
由交易所负责审核。
值得注意的是,草案也允许证券业务人员参与股市交易。草
案中明订,证券经营机构、证券交易场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
构的从业人员、证监会工作人员以及其他证券从业人员,应
事先申报本人及配偶证券帐户,并在买卖证券完成后3日内申
报买卖情况。
昨日上午,中国全国人大审议“证券法”修订草案,该修订草
案共16章338条,其中新增122条、修改185条、删除22条,主
要有5方面内容,其中明确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简政放权,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针对市场关注的股票发行注册制,修订草案中指出,其本质是
以资讯披露为中心,由市场参与各方对发行人的资产品质、
投资价值做出判断,明确注册程式,因此取消股票发行审核委
员会制度,规定公开发行股票并拟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由
证券交易所负责对行审核。
而交易所出具同意意见者,应当向证券监督机构报送注册档和
审核意见,证券监督机构10日内没有提出异议的,注册生效。
此外,草案也修改发行条件,取消发行人财务状况及持续盈利能
力等盈利性要求。不过为了让注册制顺利推动,现阶段注册制改
革的范围限定于股票,维持债券及其他证券发行实行核准制。
针对注册制启动,北京市中永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财经法律评论
员刘兴成表示,新股发行实行注册制,只是把上市的行政审批权
力和责任,移交给了上市公司、保荐机构、仲介机构和证券交易
机构等市场主体,对上市的要求和标准并没有降低,因此,并不
意味着实行注册制后更容易上市。
他说,只要上市公司的品质好,能真正吸引广大投资者,证券市
场就不会缺钱,市场不必担心新股发行“一拥而上”会产生抽血
效果。
3.心得/评论(必需填写):
所以中国修订了证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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