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第三方支付 开放陆外资申请

楼主: zennez (ZENNEZ)   2014-09-06 01:00:19
1.原文连结:http://udn.com/NEWS/FINANCE/FIN5/8916417.shtml
2.内容:
行政院长江宜桦昨(4)日拍板“第三方支付专法”,新法将允许第三方支付业者开办线
上储值、办理O2O线下实质支付,与电子支付帐户款项移转,此外,也将依对等互惠原则
,开放外、陆资业者申请,不过,陆资来台须搭配两岸协商,事先取得核准。
行政院会昨天通过第三方支付专法之后,将函请立法院审议,并列为政院新会期的优先法
案。
江揆要求金管会积极游说立法院,务必让法案在年底前三读通过, 开启我国电子商务新
时代。
第三方支付专法全名是“电子支付机构管理条例”,是政府首部管理第三方支付业者的专
法。金管会主委曾铭宗昨天表示,目前已有多家非金融业者投入代收代付业务,例如支付
连、欧付宝等。
他预估,专法上路后,将有五至十家非金融业者,会前来申请专营执照,目前也有不少银
行业者打算申请“兼营”执照,“电子支付是完善电商领域的重要拼图,这对台湾经济发
展会有很大助益”。
随着专法上路,一般民众生活面貌也将发生改变。例如,出门不用带钱包,拿着智慧型手
机就可付款;喜欢创作的人,可把作品上传网络,让网友透过手机小额付费;以后长辈发
红包,也可靠储值帐户转帐。
曾铭宗强调,金管会在专法中,已尽可能公平对待所有金融与非金融业者,例如非金融机
构取得“专营电子支付机构”执照后,也可发行实体卡片。
至于大陆支付宝或是外商能否来台申请执照?曾铭宗说,可以,不过,要等金管会订定子
法,“开放涉及对等互惠,对大陆的开放,尤须两岸协商。”
金管会数据显示,我国电商产业今年将突破兆元大关,产值是2011年5,626亿元的两倍。
曾铭宗说,新法除了“接轨国际”,开放三大业务外,为方便国内业者“超车”,金管会
除了将视况调整申办业者资本额需达3亿元,民众储值、转帐限3万元等规定外,也会参考
主要国家做法,引进新业务。
金管会表示,为给予小型支付业者给大的业务空间,储值总余额低于一定金额,比如5亿
元,且只有从事代收代付,则不受电子支付机构管理条例规范。据金管会调查,全国有五
、六百家符合此标准的业者。
3.心得/评论(必需填写):
1. 那某几家第三方支付占营收比重不高的游戏股 会不会跌回去勒
2. 某两家一分为二的网购股会不会现出原形?
3. 陆资进来 应该是台资网购股的死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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