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新闻] 高市府要求断管 中石化:怒难配合

楼主: jac19860114 (天才跟白痴只有一线之隔)   2014-08-19 11: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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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voyagerking (毕凯在航海家号遇到亚契) 看板: Gossiping
标题: [新闻] 高市府要求断管 中石化:怒难配合
时间: Tue Aug 19 10:51:38 2014
1.媒体来源:
联合
2.完整新闻标题/内文:
高市府要求断管 中石化:怒难配合
高雄市长陈菊曾说过,灾区管线不回埋,因此高市府18日发函给中石化,要求气爆灾区的
管线(一心路至二圣路),必须要断管,对此中石化表示,断管将会严重损及营运,恕难
配合。
高雄气爆后,陈菊公开说过,灾区管线永不回埋,18日高市府发函给中石化,针对凯旋三
路上(一心路至二圣路)管线,影响气爆灾后重建工程施工,因此灾区管线不恢复使用,
要求公司今日早上8点配合断管。
不过对此中石化相当不服,认为高市府的处分内容不明确,同时又欠缺处分法源依据,管
线为公司财产,也是营运必需品,身为同样为气样事件的受害者,断管将会严重损及营运

中石化要求高市府,应该依据行政程序法第54条规定,办理听证程序,而不是简单发公文

中石化表示,断管关系到公司营运,恐怕恕难配合,也请高市府说明处分理由与必要性。
3.新闻连结:
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6/8880003.shtml
4.备注:
中央不管 管线管理,没有道理啦~~
一个小小的中石化,就不鸟地方政府了。
还是中央要把经济部归给地方管辖也是可以啦~~那我们地方就会勇于把责任扛起来~~
中石化还拿出法条,依台北高等行政法院94年度诉字第582号判决:“政策不能凌驾法律,此乃法治国家与非
法治国家之重要区别…………,相关部会落实政策指示自应依法为之,不能牴触现行法令
”可资依循。呼吁高雄市府应依法行政。
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6/8880211.shtml
中石化是想造反逆~~拿台北法院判决的法条来压地方,那就把工厂搬到台北呀~~
反正中石化总公司也在台北,就近管理呀~~
作者: callmeanswer (80抠)   2014-08-19 11:21:00
这个可以这样发文...已后全地区都会要求断管好咩
作者: andyyeh20237 (安)   2014-08-19 11:24:00
支持石化业迁出高雄 看薪资会不会破台湾最低
作者: galaxiehuang (misterdonut来看^_^思,1)   2014-08-19 11:58:00
那个区域不是本来就不能埋石化管,中油用天然气管名义铺设的
作者: bmw606042001 (多空双buff)   2014-08-19 15:02:00
高雄就欠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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