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公司治理来看 金管会这则新规定是不折不扣的脑残规定
1. 不得任意发布药品研发进度: 是说股东不得即时得知公司产品研发进度吗?
我只听过公司资讯应该尽可能透明化 第一次听说主管单位要求公司资讯要不透明的
2. 不得用艰涩的名词? 请问什么叫不艰涩的名词
"我们正在研发一种肝癌病人吃了会活跳跳的药?"
事情的答案只有一个 我们的主管单位永远只会补破洞 出了事等投资人骂就出新规定
却不去想真正的成因是什么?
真正的问题是生技本来就是一种高风险投资, 特别是小资本研发新药的公司更是如此
这不管在美国或是欧洲股市挂牌的同类型公司都是如此
但是台湾在一些生技大师和"投吱大师"吹捧下 却成为台湾下一个台积电 不进场就来不及
投资人在盲目追逐下忽略了这些产业超高风险的事实 基亚事件正是给市场一个清醒的机会
主管单位该作的是利用这个机会让投资人了解各个产业的风险 而不是出一些莫名其妙规定
股价大跌金管会要介入 那请问股价在狂涨时 为什么不警告?
答案是股价的涨跌本来就不关金管会的屁事 只要没有人为的不当操弄 政府何必介入?
台湾生技股的未来应该要研发如何治脑残的药 因为台湾有最多可供实验的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