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文连结:
https://tw.stock.yahoo.com/news_content/url/d/a/140722/1/4knf4.html
2.内容:
日 期:2014年07月22日
公司名称:富旺国际 (6219)
主 旨:董事会决议买回本公司股份事宜
发言人:陈永和
说 明:
1.董事会决议日期:103/07/21
2.买回股份目的:维护公司信用及股东权益
3.买回股份种类:普通股
4.买回股份总金额上限(元):356,649,000
5.预定买回之期间:103/07/22~103/09/19
6.预定买回之数量(股):13,422,000
7.买回区间价格(元):11.13~26.57
8.买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场买回
9.预定买回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之比率(%):8.37
10.申报时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积股数(股):0
11.申报前三年内买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无此情形。
12.已申报买回但未执行完毕之情形:
无此情形。
13.董事会决议买回股份之会议纪录:
案 由:本公司为维护公司信用及股东权益,拟依规定买回本公司股份案,提请 讨论。
说 明:
一、本公司为维护公司信用及股东权益,拟依证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条之二及上市上柜公司
买回股份办法之规定,买回本公司股份13,422仟股。
二、一○三年度第一次买回库藏股相关事项如下:
1.买回目的:维护公司信用及股东权益,买回并办理注销股份。
2.买回股份之种类:普通股。
3.买回股份总金额上限:新台币356,649仟元。
4.预定买回之期间:103/07/22~103/09/19。
5.预定买回之数量:预定买回13,422仟股。
6.买回之区间价格:每股新台币11.13元至新台币26.57元,若股价低于此区间价格之
下限,公司将继续执行买回股份。
7.买回之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场买回。
8.本次预计买回本公司股份占本公司已发行普通股之8.37%,且预计买回股份之金额
上限占本公司103年3月31日止流动资产之7.20%,不影响本公司财务状况及资本之
维持。
9.申报时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数量及金额:无。
10.申报前三年内买回公司股份之情形:无。
11.已申报买回但未执行完毕之情形:无
12.本次买回库藏股之证券承销商对买回股份价格之合理性评估意见,详如附件一。
13.依据“上市上柜公司买回本公司股份办法”规定,公司申报买回股份应检附“董事
会已考虑公司财务状况,不影响公司资本维持之声明书”,声明书如附件二。
14.有关买回公司股份之董事会决议及执行情形应于最近一次股东会报告。
14.“上市上柜公司买回本公司股份办法”第十条规定之转让办法:
不适用。
15.“上市上柜公司买回本公司股份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之转换或认股办法:
不适用。
16.董事会已考虑公司财务状况,不影响公司资本维持之声明:
富旺国际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声明书
一、本公司经103年7月21日第十三届第十次临时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
事超过二分之一之同意通过,自申报日起二个月内于集中交易市场(证券商营业处所)
买回本公司股份13,422仟股。
二、上述买回股份总数,仅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之8.37%,且买回股份所需金额上限占本
公
司103年第一季财务报告中之流动资产之7.20%,兹声明本公司董事会已考虑公司财务
状况,上述股份买回并不影响本公司资本之维持。
三、本声明书业经本公司上述同次董事会议通过,出席董事 人均同意本声明书之内容,
并此声明。
17.会计师或证券承销商对买回股份价格之合理性评估意见:
本公司证券承销商认为本公司本次买回公司股份订定之价格区间,其决策过程具合法性,
价
格区间之订定亦具合理性与适法性,且对公司财务与股东权益之影响有限,故尚无重大异
常
情事。
18.其他证期局所规定之事项:
无。
3.心得/评论(必需填写):
进场吃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