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文连结: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4/8787518.shtml
2.内容:
【经济日报╱记者邱金兰/台北报导】 2014.07.07 04:32 am
不受先前F股争议的影响影响,金管会已函洽陆委会等相关单位,松绑
外国企业来台挂牌限制,原先陆资持股逾30%须专案申请的规定,将放
宽到陆资持股不逾50%就可来台上市,且不必专案申请,但台商须有控
制力,最快8月上路。
在金管会大幅放宽外企来台挂牌的陆资上限比率后,将有助舒缓F股转
往他地挂牌的压力。据了解,60家辅导中的案件,有部分可望因此留下
来在台挂牌。
另外,这项开放措施,将可吸引更多的海外台商企业或外国企业来台上
市,例如一些香港企业或陆资参与投资的台资企业等。
F股中陆资认定引发争议,在F-中晶案遭撤件后,F-华福上周也主动撤
件,预计还有多家泛中资申请挂牌案将陆续撤件,这些公司并传出将转
往韩国、香港等地挂牌。目前国内承销商已签约的F股承销案,超过60家,
后续动向将受关注。
金管会官员昨(6)日表示,对于陆资企业来台挂牌,金管会仍坚持“开
大门、走大门”,走T股开放模式,但T股涉及双边监理合作问题,仍需要
时间沟通。因此,金管会决定先推T股的“替代方案”,将外国企业来台上
市的陆资限制,从现行30%放宽到50%,且须以台商为主导,陆资不能有控
制力。
依现行规定,大陆注册企业不能来台上市,至于非大陆注册的海外企业,
陆资持股若逾30%也要专案申请才能来台挂牌。金管会研议放宽到陆资持股
不逾50%就可来台上市,也不必专案申请,循一般外国企业来台第一上市案
申请程序即可。
陆资持股不逾50%的门槛考量,主要是要让台商有主导权的台资、陆资合资
企业来台第一上市柜,以鼓励主要营运地在大陆的优质台商回台挂牌。
金管会官员透露,金管会日前已函洽陆委会等相关单位意见,等相关单位意
见回来,就可正式呈报行政院核定后,并修改相关办法,预计这项开放措施
最快8月可望正式上路。
金管会将修改“外国发行人募集与发行有价证券处理准则”第58条之1规
定,放宽陆资持股上限,并明订陆资不可具有控制力等。
3.心得/评论(必需填写):
不知道这个决定是好是坏。
如果再次发生了 F-再生 的情况而需要查帐,目前的台湾主管机关
有能力处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