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益] 提供标的应有条件

楼主: nnz938 (阿祥)   2014-07-02 20:40:04
今天看到雷大说有捐钱私信换标的,深深觉得这是个很好的方法,让股版多一点公益成份
,尽一些社会责任。
小弟建议以后组成公益站内信联盟,每个人都要捐出每次获利的10%,(凭良心)才有资格收
到站内信,毕竟没花力气就得到他人研究成果,如果因此赚钱,本来就该回馈,例如可以
捐给提供标的人所指定的团体。
这样的方式,可以鼓励雷大这种有心人提供自己的研究成果,也可以帮助股版朋友赚钱,
又能让公益团体得到资源,何乐而不为?
像之前股版跟单一堆,赚钱不吭声,赔钱就呛声,只会让人却步,光最近就损失了好几个
大师。希望换个方法,可以造成正向循环,光大股版,造福乡民。不知大家以为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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