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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新魏家中饱私囊又一桩?
司法系统不追究顶新魏家侵占、背信等重罪,单单轻罚一千万元了事,比起魏家大赚味全
小股东数亿元的天文数字,简直像是对打伤同学的学生处罚打手心一样。
卖油入个人口袋七亿元,轻罚一千万!
【文/黄琴雅、孙晓玫】
在举国上下都在为“学运退场,服贸重审”争论不休时,彰化地检署在四月八日悄悄以逃
漏税名义,对味全董事长魏应充提出“缓起诉”,罚金一千万元,让部分法界及投资人士
大为震惊。
为何魏应充会被缓诉?原来,这是去年底味全食品爆发“黑心油”事件的案外案;然而,
这样的判决,似乎是检察官对魏家重重举起,轻轻放下!
欺瞒消费者引发轩然大波
去年十一月,顶新集团旗下的味全食品买进大统长基含铜叶绿素的橄榄油,却隐匿多时而
不报,被大统长基董事长高振利供出后,才紧急承认有买大统油,却不断对外说他们的“
油”没含铜叶绿素,但这欺瞒消费者的行为,让魏家兄弟形象大大折损。
事情发生之初,台北检调直捣顶新集团位于台北一○一大楼的总公司,屏东检方查扣味全
工厂的,也挥兵到彰化县永靖乡顶新和德文教基金会大楼的顶新制油总公司办公室搜索。
期间,屏东检方虽在顶新制油总公司查扣电脑的进出货资料档案,却因迟迟无法解密判读
,故将全案移请彰化检方协助侦办。俗话说,“鸭卵密密嘛有缝”,彰化地检署检察长郑
文贵将这项重任交给查税专家、检察官施教文负责,果然让案情有所突破。
施教文了解全案个中奥妙后,今年一月三日率领中区国税局人员到顶新制油总公司,胸有
成竹的他与总经理陈茂嘉沟通时,直接点名“顶新与味全、十多家下游厂商交易开立的进
出货发票,怎么都开立二联式,而非规定的三联式?陈茂嘉知道无法再隐瞒,只好配合地
提供公司电脑主机的数据库,才让全案水落石出。
经国税局人员逐笔清查核算,顶新制油公司从二○○六年一月到一三年十二月年以开立二
联式发票手法,短开销售发票,金额共达七亿三二九八万元,逃漏营业税二九二八万多元
、营利事业所税得二亿一九四○万多元,另裁罚一亿五三五七万多元,合计四亿二二五万
多元。
缴四亿现金,未让检方停止动作
眼看东窗事发,顶新制油公司董事长魏应充知道代志大条了,二话不说,当下交代公司人
员赶紧捧著四亿多元现金,到国税局缴清核定的逃漏税和罚锾。由于逃漏税部分裁罚的是
公司而非个人,所以事情仍持续发展下去,检方的动作并未停止。
一月二十八日彰化检方把他和会计陈锡勋列为违反商业会计法罪嫌的共同被告,传唤到彰
化地检署接受侦讯。魏应充脸色沉重地在律师团陪同下出庭,他的律师以魏应充坦然认罪
,并已缴清逃漏税额及罚锾,犯后态度良好,也无再犯之虞,力争缓起诉,免得魏应充留
下犯罪的前科纪录。
彰化地检署内部开会讨论后认为,违反商业会计法属轻罪犯行,即使起诉,到法院获轻判
的可能性很高,若判个六个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罚金,也不过十多万元,说不定还获宣告
缓刑;彰化地检署最后决议同意给予缓起诉处分,但要罚缴缓起诉处分金一千万元给国库
。
三月间,检察官施教文再度开庭,经双方磋商后,魏应充同意接受缓起诉的条件,彰化检
方依职权呈报台中高分检核可,检方的动作才告一段落。
利润自己赚,风险股东扛
回顾整件事,最引人非议的是,由魏家四兄弟百分之百控股的顶新制油厂,先向大统长基
买油,然后再加价卖给味全与正义食品两家关系企业,之后,味全与正义食品再分装卖给
消费者,等于魏家兄弟自己先“过水”赚一手,最后还把产品销售的风险丢给味全与正义
。
味全、正义与顶新制油都是由魏应充担任董事长,其中,魏家在味全的持股虽超过四成,
但味全为上市公司,此举恐怕有伤害味全近六成小股东之嫌?值得一提的是,根据美国财
经杂志《富比士》资料显示,顶新魏家四兄弟身价约二千亿元,此番康小股东之慨的举动
,着实令人不解。
从这次彰化地检署的缓起诉处分书来看,魏家“争议之处”,不仅仅系透过顶新制油赚一
手而已。缓起诉处分书上载明,“顶新制油在民国九十五年至一○二年(二○○六至一三
年)间,在公司负责人魏应充的指示下,故意就部分销售金额漏开发票,短开发票金额达
七亿三千多万元,再将漏开发票的货款存入魏应充开在华南银行员林分行的个人帐号中
……”换句话说,这笔顶新制油部分卖油的钱,是存入魏应充的个人户头中。
缴清逃漏税额及罚锾后,彰化地检署以“审酌被告二人(魏应充、顶新会计陈锡勋)无前
科……,犯后已坦承犯行,深表悔悟,且已缴清所逃漏之税,考量被告二人行为所生危害
非钜,犯罪情节尚属轻微等一切情状”为由,将两人缓起诉一年,罚款一千多万元。
背信或侵占罪?检方未提
据了解,彰化地检署内部认为,顶新魏家在补税四亿多元后,再缴一千万元缓起诉处分金
,对国库、魏应充双方而言,应该算是双赢。但对于这样的判决,部分法界人士却有不同
的“见解”,认为地检署轻判了魏家,而味全小股东的权益也未获得伸张。
一位熟悉公司法的律师指出,漏开发票部分的销售金额入魏应充个人户头,顶新制油也无
此部分收入,等于是魏应充“偷卖”公司的油,中饱私囊,属于“侵占”行为。
虽然,顶新制油是魏家自己的公司,魏应充的行为,魏家兄弟可能都知道,且卖油的钱可
能会“归还”股东,因而,魏应充是可以抗辩没损害顶新制油权益;但顶新制油是独立法
人,与股东的财产不能混为一谈,且公司法规定,须经会计程序才能分配盈余,不能将公
司财产直接移转给股东。严格说来,这仍有可能涉及背信或侵占罪。
此外,这位律师还表示,顶新的油是卖给味全,而味全是上市公司,为何味全不能自己买
,而要让大股东的自家公司赚差价?这部分有违反证券交易法的非常规交易与公司法的背
信问题,“若有违反证交法,岂能依据罚则较轻的商业会计法缓起诉?”
顶新魏家从中国将一包一包方便面卖起,如今成为台湾第三大富豪,确实颇令人佩服。从○
九年以来,顶新集团回台发行康师傅TDR(台湾存托凭证)、投资一○一大楼、还抢下
4G执照,成为台湾六大电信业者的一员,魏家四兄弟屡屡被外界认为是鲑鱼返乡的模范。
然而,风光的背后,外界也发现魏家兄弟“攒钱”的功力十分了得。先是拿自己持有的康
师傅股票来台湾发TDR,还高溢价两成出售给台湾投资人,筹得的一七一亿元,当中的
六十亿元拿去买一○一大楼股权。
赚钱手法让人大开眼界
魏家不单赚了投资人钱,还跟康师傅TDR承销商永丰金证券拿了超过○.七五亿元的退
佣,导致永丰金证券相关人员为筹钱,在兴柜操纵四档股票的股票而被台北地检署起诉,
并被台北地院判缓刑。
然而,顶新魏家部分,二董魏应交跟检方声称这笔钱全数退回给当时包括中信金最高顾问
江丙坤、台北市长参选人连胜文等圈购人,因而,魏家没有被起诉。
现在魏家兄弟又爆发公司卖油的七亿元货款进入个人口袋,被检方以违反“商业会计法”
,罚金一千万元;然而,魏家入帐的七亿元货款流向,补了税,缴了千万元,就此云淡风
轻?看在权益被侵犯的味全小股东的眼里,或许不是滋味!整件事,除了魏家四兄弟赚钱
的手法,再次让人大开眼界,以及国库多了几亿元的进帐,社会正义是否得到伸张,恐怕
见仁见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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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里八成的惨户都是亏的,也许这就是原因之一 嘿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