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标的] 2538 基泰

楼主: freeridder (aaa)   2014-03-22 00:22:45
我看大家有人说要压身家,我来帮大家解释一下这条约
虽然里面很多人都看懂,但小弟先献丑
这合约是资产负债表外融资,管理当局想借钱却不写借钱
用销货来包装。
变更契约说六十日起买家可以先付给基泰第四年1,200,000,000和第五年1,756,290,000
但可以省下147,814,500(两年合计*5%)
到了第五年初买家可以要求基泰用1,756,290,000买回
在下一点说如果买家没要求买回基泰要给147,814,500的钱
(这样基泰少赚147,814,500,但其实是借最后两年的金额的利息)
我不清楚何时开始卖地,如果是100/8月开始.今年是第三还是第四
如果第三年那就是今年会把三四五一起认列收入,以后没有收入还有一笔费用
如果是第四年就是今年把明年的也认列掉,明年没收入还会有费用
还说没有影响只是提早收款的折扣...这根本是借钱不想写借钱
可以让资产负债表负债比减少利息费用减少
会这样做..大概
1.缺钱
2.炒股
: 内线在这里
: 证交所重大讯息公告
: (2538)基泰-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变更基隆市大水窟段土地买卖契约内容
: 1. 原公告日期:100/08/01
: 2. 简述原公告申报内容:
: 本公司处分坐落基隆市信义区大水窟段89-18等地号土地,
: 交易总金额:新台币4,140,290,000元,
: 交付或付款条件:
: 1.订金:新台币92,000,000元。
: 2.本契约书签订日起算满一年:支付新台币292,000,000元。
: 3.本契约书签订日起算满二年:支付新台币800,000,000元。
: 4.本契约书签订日起算满三年:支付新台币1,200,000,000元。
: 5.本契约书签订日起算满四年:支付新台币1,756,290,000元。
: 双方同意于本协议书签订日起算满一年起,分四年办理土地产权移转手续。于第二、三、
: 四、五期期款兑现日起,每次移转依前次付款比例移转持分,第五期付款应移转之持分比
: 例则于第五期期款兑现日同时为之。但于第三次付款兑现后,双方得视需要另行协议。
: 3. 变动缘由及主要内容:
: 变更缘由:依原合约第三条规定及双方整体开发需求
: 主要内容:
: (1)卖方同意于本协议书签订后六十日内将所余所有未移转之土地移转与买方,买方亦提
: 前支付第四期款新台币1,200,000,000元及第五期款新台币1,756,290,000元,完成交易
: 后给予买方5%价款折扣。
: (2)为保障双方权益,买方得于支付所有款项后一年内以新台币1,756,290,000元之价格
: (即与原第五期款相同之价格)将与第五期款同比例之买卖标的土地持分卖回给卖方。
: (3)买方逾期未执行卖回权时,卖方才需支付予买方上述5%价款折扣相当于新台币
: 147,814,500元之金额。
: 4. 变动后对公司财务业务之影响:提前收取售地款项并给予适当折扣,对本公司财务业
: 务无重大影响。
: MoneyDJ 财经知识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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