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因为肥滋滋,所以有美河市弊案

楼主: TinaSue (著围巾的修女)   2013-12-25 15:15:21
https://www.facebook.com/stormmedia/posts/227652607416457
因为肥滋滋,所以有美河市弊案/吕绍炜2013.12.25
台北捷运局官员因涉及美河市弊案而被声押,让人讶异者不是为何发生弊案,因为有利可
图总是容易藏污纳垢;真正让人意外者是:如此离谱的市府、建商利益分配比,怎么会过
关?
美河市案其实就是捷运新店机厂的联合开发案,所谓的联合开发是廿多年前捷运局由国外
引进的作法,是一种把捷运车站与土地开发结合的方式。当年,捷运土地征收阻力大、抗
争多,捷运局因此引进此法,让土地要被征收的地主,藉著加入车站的土地开发得到补偿
,甚至可能因而获利。
不过,这个减少土地征收阻力的构想,从一开始就变质,获利及房地产开发的诱惑压过一
切,原因无它,太是肥滋滋了。所有捷运沿线─特别是车站的房地产价格,都因捷运而翻
两翻,与车站共构的建物,更是奇货可居。当年,捷运局开创联合开发事业的负责人贾二
庆,功成身退后就被国民党营事业的建设公司挖角,专门负责拿下联合开发案;贾二庆后
来在双子星弊案(同样是捷运局负责的大型开发案)中涉及贿赂罪,认罪后交保。
美河市案权益分配的不合常理,不必太多专业知识,用常识就看得出。市府拥有99.35%的
土地,但权利分配比只有30.75%;盖了超过二千户,市府只分配到500多户。拿一般建商
与地主合盖的权益分配比看,一般都是建商拿4成,地主分6成;如大安区这种高单价区,
分配比还可能为建商3、地主7;即使土地价格较低的新北市,至少也该是对半分。
但美河市案,市府只分3成,这不是冤大头,什么才是冤大头?捷运厂站开发案当然可列
入菁华区,即使因地处新店非市中心,市府好歹该分6成,最最最不济,也该有一半吧?
结果,市府少分2-3成。以整个案量近300亿计,检调估计的市府权益损失百亿元倒没有膨
风,符合实情。
美河市案中,捷运局官员是否收贿才行此利益输送,仍要看检调能掌握到多少证据而定,
但平白让市民利益流失百亿,全部纳入建商口袋,其失职、渎职是毫无疑问。特别是其分
配比例完全偏离常识,更让人难以释疑。捷运联合开发的金额,少则数十亿,多则数百亿
,如官员不肖从中作手脚,差几个百分点,就是把数亿元的利益往外送。捷运局当有更完
善的鉴价、监督机制,否则,后续尚有多个大型开发案等著确定分配比例,市民如此心安

....
参与投资的日胜生,25日以跌停24.15元开出,
他们说绝对没有获取任何不当利益,不过你信吗?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