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一年内经营权异动者停止交易半年

楼主: terry830630 (pray)   2013-12-05 11:19:32
1.来源: http://m.nownews.com/n/2013/12/05/1042496
2.内容:
借壳挂牌规范出炉 1年内经营权异动者先停止交易半年
记者杨伶雯/台北报导
借壳挂牌可能衍生出一些问题,证交所、柜买中心特别增修“借由经营权移转入主上市柜公司”监理规范,对“经营权异动”且“前后1年内有营业范围重大变更”,会先对其有价证券停止买卖6个月,,作为公司调整观察期间,并要求揭露未来营运计画等相关资讯。
柜买中心指出,考量借壳上柜公司如能兼顾股东权益,对经营困难公司或有助益,同时该等公司因组织重新调整及营业范围变动,尚须建置完善的公司治理、会计及内部控制制度以符合相关法令规章要求,因此增修“借由经营权移转入主上柜公司”(俗称借壳上柜)监理规范。
柜买中心表示,本次监理措施对上柜公司“经营权异动”且“前后1年内有营业范围重大变更”,会先对其有价证券停止买卖6个月;有价证券停止买卖后6个月内,公司如符合相关资本额、获利能力及公司治理等要件,即可申请恢复普通交易。
柜买中心说,6个月内符合标准,并取具承销商评估报告,可恢复普通交易,6项标准包括:上柜普通股股本达3000万元;最近4季财务报告税前净利占股本比率达1%;取具无保留意见之内控专审报告;无不宜上柜情事(第10条第1项第1,3,4,6,7,8及12款);董监及大股东股权集保1年。
柜买中心强调,期满仍未符合相关规定条件者将被改列为变更交易方法有价证券,其后2年内仍无法符合恢复普通交易相关要件者,会再次停止其有价证券买卖,6个月内仍未能恢复其有价证券买卖,柜买中心得将该公司终止上柜。
柜买中心表示,基于法规修正应遵循“从新从轻”原则,本次增订规章之实施不溯及既往,另外,将在公开资讯观测站投资专区建置“经营权异动资讯”专区,提醒投资人注意,俾使证券市场更健全,投资人权益更有保障。
柜买中心强调,针对借壳的上柜公司,现行监理机制无论在交易面监视作业或财务业务面,已有一定监理机制,如果发现营业范围有重大变更,除产业类别配合营业性质改变而改分类至适当所属产业,以达资讯充分揭露外,必要时也会处以终止上柜之措施,以确保投资人权益。
柜买中心指出,为强化借壳上柜监理及兼顾股东权益,柜买中心参考国际证券市场监理发展动态,蒐集英国金融管理局、美国证管会及香港证监会针对反向收购(借壳上市)采行相关措施,并与证交所历经1年时间与主管机关多次讨论,并共同召集学者、法界专家、会计师及证券承销商研讨后,研议深化相关监理机制增修“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
证交所指出,上市公司如发生经营权异动及营业范围重大变更时,将对其有价证券停止买卖6个月,作为公司调整观察期间,并要求公司揭露未来营运计画等相关资讯。有价证券停止买卖后6个月内,公司如符合相关资本额、获利及公司治理等要件者,得恢复普通交易。
证交所指出,要恢复普通交易的符合标准包括上市普通股股本3亿元,最近4季财报税前净利达股本2%以上,董监/大股东股权集保1年等6项要件。
证交所说,倘仍未符合相关规定条件者改列为变更交易方法有价证券,2年内仍无法符合恢复普通交易相关要件者,停止其有价证券买卖,停止买卖后连续满6个月后仍未恢复其有价证券买卖者,终止其有价证券上市。
证交所表示,本次增订规章之实施不溯及既往,另在公开资讯观测站投资专区建置“经营权异动资讯”专区,将于102年12月10日上线,供投资人参考。
3.心得:ex.9906欣巴巴,换个名字真的多空双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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