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言日期 102/11/27
发言时间 19:50:56
发言人 陈当胜
发言人职称 副总经理
发言人电话 2331-1234
主旨 董事会决议通过购买子公司台湾创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花莲光华乐活创意园区相五土地案
本资料由 (上市公司) 台湾土地 公司提供
说明
1.标的物之名称及性质(如坐落台中市北区XX段XX小段土地):
坐落花莲县吉安乡光华段二小段134、135、136、137、138地号等5笔土地
2.事实发生日:102/11/27~102/11/27
3.交易数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单位价格及交易总金额:
面积计13,999.82㎡(约4,234.95坪),售价为每坪单价新台币8万元,总价
新台币338,795,656元
4.交易相对人及其与公司之关系(交易相对人如属自然人,且非公司之关
系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台湾创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
5.交易相对人为实质关系人者,并应公告选定关系人为交易对象之原因及
前次移转之所有人(含与公司及相对人间相互之关系)、移转价格及取
得日期:
台湾创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原即为相五土地持有者,故选择为交易对象。
本案前次移转之所有人为经济部工业局,移转价格为$160,927,931元,所有权
移转登记完成日期为102年1月3日
6.交易标的最近五年内所有权人曾为公司之实质关系人者,尚应公告关系
人之取得及处分日期、价格及交易当时与公司之关系:
不适用
7.预计处分利益(或损失)(取得资产者不适用)(原递延者应列表说明
认列情形):
预计处分利益约1.8亿元
8.交付或付款条件(含付款期间及金额)、契约限制条款及其他重要约定
事项:
不适用
9.本次交易之决定方式(如招标、比价或议价)、价格决定之参考依据及
决策单位:
董事会决议
10.专业估价者事务所或公司名称及其估价金额:
泛亚资产鉴定股份有限公司,估价金额$338,795,656
11.专业估价师姓名:
林金生
12.专业估价师开业证书字号:
(101)北市估字第000183号
13.估价报告是否为限定价格、特定价格或特殊价格:否
14.是否尚未取得估价报告:否
15.尚未取得估价报告之原因:
16.与交易金额比较有重大差异原因及签证会计师意见:
不适用
17.经纪人及经纪费用:
不适用
18.取得或处分之具体目的或用途:
本公司为花莲光华乐活创意园区之整体开发,并考量资金运用情形,购入相五
部分地号土地,有助于未来规划
19.本次交易表示异议之董事之意见:
无
20.本次交易为关系人交易:是
21.董事会通过日期:
民国 102年 11月 27日
22.监察人承认日期:
民国 102年 11月 27日
23.本次交易系向关系人取得不动产:是
24.依“公开发行公司取得或处分资产处理准则”第十五条规定
评估之价格:168,047,831元
25.依前项评估之价格较交易价格为低者,依同准则第十六条规
定评估之价格:168,047,831元
26.其他叙明事项:
无
资料来源 http://goo.gl/d9VeY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