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之额度内处分标的债权1.原文连结:
2.内容:
日 期:2013年09月26日
公司名称:F-中租 (5871)
主 旨:代子公司中租迪和(股)公司其因办理2011年金融资产证券化,于债权循环转让之
额度内处分标的债权。
发言人:廖英智
说 明:
1.标的物之名称及性质(属特别股者,并应标明特别股约定发行条件,如股息率等):
中租迪和(股)公司依信托契约约定之适格分期付款买卖债权及融资性租赁债权。
2.事实发生日:102/9/26~102/9/26
3.交易数量、每单位价格及交易总金额:
共计56笔之租赁及分期价金债权,交易总金额为新台币437,154,567元。
4.交易相对人及其与公司之关系(交易相对人如属自然人,且非公司之实
质关系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对人:台湾土地银行
与公司关系:无
5.交易相对人为实质关系人者,并应公告选定关系人为交易对象之原因及
前次移转之所有人(含与公司及相对人间相互之关系)、移转价格及取
得日期:
不适用
6.交易标的最近五年内所有权人曾为公司之实质关系人者,尚应公告关系
人之取得及处分日期、价格及交易当时与公司之关系:
不适用
7.本次系处分债权之相关事项(含处分之债权附随担保品种类、处分债权
如有属对关系人债权者尚需公告关系人名称及本次处分该关系人之债权
帐面金额:
前述移转之融资性租赁及分期付款买卖债权,部分债权有附随移转担保物权及
利益如:动产抵押权、二顺位不动产最高限额抵押权及履约保证金。
8.处分利益(或损失)(取得有价证券者不适用)(原递延者应列表说明
认列情形):
无
9.交付或付款条件(含付款期间及金额)、契约限制条款及其他重要约定
事项:
受托机构一次给付全部买卖价金,中租迪和(股)公司须就不适格之信托债权,
负买回责任。
10.本次交易之决定方式、价格决定之参考依据及决策单位:
不适用
11.迄目前为止,累积持有本交易证券(含本次交易)之数量、金额、持股
比例及权利受限情形(如质押情形):
不适用
12.迄目前为止,依本准则第三条所列之有价证券投资(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财务
报表中总资产及归属于母公司业主之权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财务报表中营运资金数额:
不适用
13.经纪人及经纪费用:
无
14.取得或处分之具体目的或用途:
依信托契约约定于债权循环转让期间内,由中租迪和(股)公司定期交割转让一定
金额之债权予受托机构,并藉以取得处分资产之价金。可有效增加中租迪和(股)
公司银行以外之资金额度,以达多元筹资目的及活化资产之用途。
15.本次交易表示异议董事之意见:
无
16.本次交易为关系人交易:否
17.董事会通过日期:
不适用
18.监察人承认日期:
不适用
19.本次交易会计师出具非合理性意见:否
3.心得/评论(必需填写):
看不懂什么意思 刚好在2:00收盘后发新闻
看外资动作应该是利空?????
影响是什么???有多大???请大家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