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财政部不再坚持 台新并彰银有解?

楼主: soraaros (晴)   2013-08-26 16:16:37
1.媒体来源:
工商时报
2.完整新闻标题/内文:
行政院政务审查会周三将针对企业并购法修正草案收尾,备受瞩目大股东无须利益回避条
款,将作最后确认,财长张盛和态度已松动,不打算针对企并法通案性的法律规范坚持立
场,如此彰银合并案即可利用企并法加以解套。
惟知情官员说,企并法虽然允许二家彼此并购标的的大股东,在董事会针对并购案有表决
权,不必利益回避,但主管机关金管会,仍会衡酌整并综效,对公股及全体股东利益情况
,作最后准驳权。
行政院政委薛琦周三将召开政务审查会,针对企业并购法修法进行二度审查,预计全案可
完成审议。7月初薛琦召开审查会时,已针对彰银合并案不能影响通案原则的立法精神作出
裁示,官员表示,财政部应不至再翻案。
不过,企并法新增简易并购型态样,分割及股份转换并购样态,周三才进入实质条文讨论
,官员说,大股东就合并事项可以行使表决权,不必利益回避规定,本周会再度触及,财
政部立场深受瞩目。
张盛和表示,彰银合并案,不能只仰赖企并法予阻绝,他认同企并法是针对一般企业并购
的通案管理规范,并非为某些个案量身订制,何况未来金管会在审议彰银并购案时,也会
知会财政部公股大股东意见,财政部大可不必在企并法坚持立场。
官员说,财政部若诉求企并法增订董事会特别决议事项,以董事2/3出席,出席1/2同意作
为并购案特别决议门槛,但比公司法严苛,政院不会接受。
周三除大股东不必利益回避立法方向确认外,这次大幅简化并购程序,新增五种简易并购
样态也是重点之一,包括兄弟合并、非对称股份转换及分割、母子公司简易股份转换及分
割等,在一定条件下可不召开股东会,董事会同意即可,如此松绑并购程序,可大大提升
并购效率。
3.新闻连结:
http://0rz.tw/W72Zs
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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