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看法是从”个人信用的角度会发生什么事”
为出发点来看,并非是抽签角度。
我看了这篇文其实觉得有点恐怖,居然有人敢把帐户借人当人头户。
更何况是不是”自己亲人”。太可怕了。
虽说这串文是在证券户,但有个"重点”还是有银行户头。
"万一又意外"被拿去用在诈骗集团人头户的话
"万一又意外"被报警的话
你的帐号可是会被冻结,并被刑事局通报到联征中心为”警示帐户”
那会发生什么事,全台湾的金融机构(银行/农渔会/合社)都会通报到。
此时你的联征上面就会写你是警示帐户。
在警示帐没解除(官司不知道会打多久),你可能会在其他间银行开户都开不成。
联征中心诈骗通报资料: 自通报日起揭露5年。
判刑无罪: 立即解除揭露
判刑有罪: 揭露1-5年
就算解除了你没罪,银行都会知道你曾经被通报过。
未来想办 信用卡或其他贷款,你可能都要附上你的无罪判决文
来证明你是清白无罪的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