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股海变红海 股民再被剥层皮

楼主: kof70380 (小隆)   2013-04-15 07:53:25
1.原文连结:
http://news.msn.com.tw/news3110987.aspx
2.内容:
今年才实施的二代健保补充保险费争议再度浮上台面!投资人近期纷纷投诉,102年之
前未提领的现金、股票股利,因健保局追溯既往认定,须全数纳入二代健保补充费的课征
范围,且不论本人或遗产继承人均难逃补课噩运,投资人大喊,“政府抢钱”。
投诉本报的投资人指出,健保补充费今年才实施,应该不溯既往,不能连以往年度股
利都不放过,政府税源不足,只瞄准股民“开刀”,对股票市场是一大伤害。
根据健保局回复多数投资人领取去年前未领股利时均表示,根据全民健康保险法第31
条规定,凡扣费义务人于“给付时扣取”补充保费,将于给付日之次月底前向保险人缴纳
,换言之,凡是今年起领取的股利,无论是否为102年的股利所得,都须课征补充保费。
换言之,健保补充保费虽然今年才实施,但今年以前现金、股票股利,不论继承、未
领现金股票、未过户累积股利,凡是今年后才办理继承或领取,都要课征补充保费。
此外,更严重的是,除了现金股利采就源扣缴,股票股利申报补充保费时,并没有注
明地址字段,未来均统一采户籍地址送达缴费单,一旦缴费人户籍地址与住宅住址不同,
投资人可能面临收不到缴费单或是未于限定时间内缴费的情况,亦难逃强制执行的命运。
近期南京东路某券商,出现陈投资人去年过世,但继承人众多,在协议继承完成后,
所有遗产过户延至今年第1季底才办理继承,因持有多档股票,且于100年以前未领取现金
、股票股利(采面额)合计超过1,000万元,部份个股因股务代理要求,提前冻结健保补充
费20万元,但也有部份持股,则因股务代理不同,无需冻结健保补充费,此“一国两制”
乱象,造成股务市场大乱,投资人无所适从。
该名投资人指出,军公教课税于民国101年起实施,但100年前的薪资所得延迟入帐,
全未溯既往,但二代健保补充费却一毛都不放过,不但违反法令不溯既往的原则,投资人
除面对8,500点将课征的证所税,及现有证交税、二代健保补充费,连未开征前的未领取股
利也不放过,投资人1头牛剥4层皮,“租税公平何在!”
3.心得/评论(必需填写):
这时候政府特别积极有效率....
作者: munichuihsin   2013-04-15 08:36:00
马囧:证交税去年短收500多亿,怪我囉?继续剥削股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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