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生技新药租税奖励 再放宽

楼主: golover (再見我的愛)   2013-04-07 22:45:59
1.原文连结:http://udn.com/NEWS/FINANCE/FIN10/7810483.shtml
2.内容:
【经济日报╱记者徐筱岚/台北报导】 2013.04.05 03:47 am
生技新药产业发展条例适用范围再放宽,立法院经济委员会委员长廖国栋提案把“须进行
临床试验的第二等级医疗器材”纳入租税奖励。据了解,目前已有数十种产品送案审查,
加上放宽第三等级医材,法案顺利完成三读后,适用的优惠项目和类别至少达150多种,
可说是生技大利多。
立法院下周一(8日)将举行经济委员会与行政首长座谈会,由廖国栋主持,他会将生技
新药产业发展条例修正草案列为重大法案,加上立法院长王金平大力推动,本案可望顺利
过关。
廖国栋表示,去年生策会举办“台湾生技医疗产业政策总体检”系列论坛,接获许多生技
业者反映,新药开发平均成本约5亿美元(约新台币149.7亿元),国内不易推展。
然而,若就同一成分研发出降低副作用、改善疗效强度与疗效时间的新适应症、新剂量、
新包装、新制程等新药,则是国内生技新药业者的强项。
廖国栋与生策会研商后,提出生技新药产业发产条例第3条修正草案,明确定义“新药”
范畴,就新成分、新疗效复方或新使用途径的制剂药品,清楚解释,可让业者明确依循。
至于高风险医疗器材部分,现行条文的适用范围,将植入或置入人体内者归于第三等级医
材,截至去年6月底,通过资格审定仅10家公司,通过品项仅15个,所以,行政院版修法
放宽至所有第三等级医材,适用范围至134项。
不过廖国栋说,实务上引进许多第二等级医材和技术,由于运用范围极广,且业者必须要
投入经费进行临床试验,却无法纳入租税优惠范围,降低厂商研发意愿。
因此,本次修法把须进行临床试验的第二等级医材也一并纳入,由于审查是以医材的产品
效能、规格和创新性等进行核准,并无确切的品项,视产品状态为主,据了解,目前已有
10多种产品送入卫生署等待核准。
他强调,台湾医材极具高度世界竞争优势,但法令未与国际接轨,为了扶持新药利基产品
与产业,有必要修法扩大奖励。
3.心得/评论(必需填写):
生技产业,新兴产业,多看多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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