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益]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的问题

楼主: higashino (东)   2013-03-21 20:30:39
有几个关于可转债的问题想请教版上高手
小弟在阅读公司财报时
有看到一段关于可转债的说明
本债券自发行日期满一个月之翌日起至发行期间届满前四十日止,本公司普通股股票在集
中交易市场之收盘价格若连续三十个营业日超过当时本债券转换价格达百分之三十(含)以
上时,或本债券流通在外余额低于原发行总额百分之十时,本公司得按债券面额以现金收
回流通在外之债券。
也就是说,假设公司设定的转换价格为50,若股价来到65,
公司就要“强制”回收所有在外流通的债券吗?
还是只是代表公司有权开始回收债券?
如果公司开始买回债券的话,高于转换价格的这15元,
是否要认列评价损失?
因为最近股价一直涨上来,发现手上有一档已经逼近转换价格的30%了,
所以来请教一下版上高手。
作者: littlebuster (little busters)   2013-03-22 10:30:00
有权而已,非强制。宣告后会留缓冲期,要留意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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