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文连结:http://newtalk.tw/news_read.php?oid=31760
2.内容:
立法院会今(7)日三读通过国民年金法第31条修正条文,明定公告地价调整不影响老人领
老年基本保证年金资格。今年1月以后因调整土地公告现值而被排除领取老年基本保障年
金的1万8千多名民众,将可获得追溯补发。
依现行法令规定,有一栋自住房屋的65岁以上长者,若土地公告现值及房屋评定标准价格
额度在新台币500万元以下,且符合其他相关条件者,得请领国民年金老年基本保证年金
3500元,至死亡为止。
但由于政府地政政策的调整,造成公告地价逐年接近实价,也导致部分老年人所有房屋的
价值超过500万元,不符请领资格,可议的是,这些老人并没有增加房地产,也没有贩售
的实质收入,只是因为公告地价调整致使权益受损,多名朝野立委因此提案修法。
三读通过的修正条文则明定,自今年1月1日起,原本已领取老年基本保证年金者,在各地
方政府调整土地公告现值后,仍符合相关排除条件,且个人没有新增土地或房屋,可不受
土地、房屋价值500万元以上限制。身心障碍基本保证年金及国民年金法所定的原住民给
付,亦同。
内政部次长曾中明在法案初审时曾表示,从今年1月起,因土地公告现值调整导致无法请
领老年基本保证年金者,共有1万8千多人
3.心得/评论(必需填写):宁愿国家破产也要养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