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闻也没提到内线 就单纯买卖股票为什么也算犯法
: 如果大量买卖股票有罪 那台湾应该每天都有现行犯
: 尤其政府护盘拉抬股价不算意图影响行情 搞不懂
: 尤其政府护盘不算意图影响行情 搞不懂
撇开财报作假.放假消息和内线交易这几点
单就"拉抬"这点来说 我也觉得这判法很鸟 定义实在太模糊了
而且放消息和拉抬股价这方面 明明政府和外资玩得更凶
节录两篇报导~
茂迪一战 张天福比太阳还红
http://blog.xuite.net/collins.lu/stock/9323573
张天福炒股案 高院改判四年徒刑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oct/23/today-e5.htm
事件发生后,台証证券总经理林克孝说:“如果这样操作发生在摩根史坦力身上就不会有事
,发生在张天福身上就不行。”
北检认定,张和曹女除在盘中用涨停价锁单外,也以盘后定价大量买进“拉尾盘”,让散户
隔日追高,依违反证交法第一五五条、第一七一条第二项规定将两人起诉。
......
但高院审理认定,张天福以集中买卖,增加其影响茂迪等三档股票股价的动能;并连续以高
买、低卖,拉抬或压低股价及相关帐户相对成交,造成交易活络表象,导致投资人误信虚构
价格及交易活络假象,而进场买卖。张涉嫌炒作事证明确,故改判张四年、曹女一年七月徒
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