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两件事,板务群想请教各位的意见:
壹. 实况文
板规里有条:
2-8 实况文:每人每日限发表1篇,超过者文章删除并水桶7日。
自行删除之实况文仍计入该日1篇当中。
实况文须附上原始连结,并须附上20字以上介绍,违者原文删除并水桶7日,收
播后应删除原有之相关文章后始可再发表新的实况文。违者删除旧有之实况文章,
但不水桶。
这条板规的执行, 从去年六月到现在,
一直是以“每人(=每个PTT ID)每日限发一篇(同一实况者id/网址)”来判定;
但每隔一阵子板上总有零星异议,
觉得该是“每人(=每个实况者)每日限发一篇(无论由他人代发或自己发文)”。
就最近的实况文状况,板务群讨论后得出两种修订方向:
A.2-8增加“每日限发一篇相同实况者id/网址之实况文;
超过者文章删除;视情况可水桶7日。”
以实况文内的实况id及网址判断。
无论是否是实况者自行发文,每日板上限发1篇同一实况者的实况文;
超过每日限额的文章予以删除,视违规严重性最高可水桶7天。
B.2-8增加“禁止非实况者本人发实况文”之限制
以实况文的发文者PTT ID判断。
禁止非实况者代为发文;
若非实况者本人代发实况文,则水桶3天。
贰. 买卖相关
前阵子有板友来信,
希望能鉴于中华民国法律里“以营利为目的下皆需办理营业登记”,
来限制“没有留下明确的公司行号地址及公司联络电话”之数位商品网站的相关文章。
我们三位板务讨论后,得出两种处理方向:
A.直接禁止发表所有卖价比Steam商店页面台币正常价格高的网站资讯,
无论该文以何种方式出现。
卖价高于Steam商店页面台币正常价格的网站资讯或连结,一律禁止发表,
无论该文是新闻/消息/情报/闲聊/问题/讨论或其它类型。
B.禁止发表没有公司行号地址及联络电话,
且定价比Steam商店页面台币正常价格高之网站资讯;
无论该文以何种方式出现。
没有公司行号地址及联络电话,
且卖价高于Steam商店页面台币正常价格的网站资讯或连结,一律禁止发表,
无论该文是新闻/消息/情报/闲聊/问题/讨论或其它类型。
大家如果有其他意见或更好的处理方式,欢迎以推文或回文的方式提出;
1.讨论时请注意用词,就事论事。
2.若有引喻偏题、引战、群嘲、人身攻击或其他违反现行板规之情况,将从严处理;
感谢大家配合及体谅。m(_ _)m
本则公告开放推文及回文到1/16(一) 16:00 2017,届时会锁文并禁止回应;
之后我们会汇整大家意见,用投票的方式,找出大多数人能接受的方向。
作者:
jl000046 (Jerry)
2017-01-13 16:25:00实况买卖都同意A点
作者:
candog (FireBolt)
2017-01-13 16:28:00要怎么确定实况跟PttID是一样的? 有些能可能会不同吧
主要是之前的发文ID在板上只发过一篇文,就宣传别人实况而且还是那种大咖级实况主,那几乎不会是本人吧
作者:
candog (FireBolt)
2017-01-13 16:31:00那像是AGDQ SGDQ那种实况呢? 感觉要特别分开讨论
那种的算情报文而不是实况文吧,大型比赛转播有讨论空间
不同天不同人发同一实况主 这样最新一篇外 其他的需要删除吗 像原规定那样?
作者:
wyiwyi (纸片宅)
2017-01-13 16:37:00实况最后是B的话 比赛或活动应该要额外规定像每天限定一篇
作者:
candog (FireBolt)
2017-01-13 16:38:00不同人不同天要删除的话 如果不希望看到某人的实况文就自己PO一篇永远不删掉就好了(误
其实禁止卖高就可以了 转播无所谓不过你的买卖看来是要针对STEAM LINK事件
板规是“违者删除旧有之实况文章”啊又不是旧的不删就不能PO新的
真的天知道会杀出一个杰仕登 拿更低的节日代理.....这样你的卖高定义 应该是比照游戏 看 原始价格吧喔没事 以STEAM为主 颗颗那就A不会牴触了
作者:
squrar (无垠的天空)
2017-01-13 16:58:00实况文A应该就可以了 旧的会删 留最新的不希望看到某人实况文 自删问题 版规有写20字介绍不想看还要写简介不会烦吗 故意乱写自删就看是否有相关板规可处理买卖问题A比较合适 以免国外网站没国内相关联络资讯这种问题 此外单纯以价格比较 那整体价格较高有赠品的这种该如何处理 赠品价格不一定有共识
作者:
katana89 (月月ç«æ°´æœ¨é‡‘金)
2017-01-13 19:15:00反对针对交易设限 如果有法律方面见请他自己报警检举不是增加版主工作
作者:
LisaGi (小茄)
2017-01-13 19:58:00实况交易都A/
作者:
Xargon (twitch.tv/xargon0731)
2017-01-13 20:02:00基本上人多的台才会发生非本人来po的情况,但很多人也都是看实况才决定要不要买游戏,应该是想在有限定发文次数的情况下,是不是本人来po,对版上的损失是什么?
作者:
jack0204 (Jarbar王朝)
2017-01-13 21:21:00都A,但建议实况标题要加上实况主ID方便管理
作者:
amosa (ICDPPL)
2017-01-13 21:22:00通常不是本人来po的实况文,大多发文者也会是追随者,因喜爱这个实况主而前来发文希望更多人来同乐,如此的认识游戏的焦点就会因为代po而被模糊掉。因为真的在玩游戏,体验游戏的还是实况主本人,如果以推广游戏的角度来看,由实况主本人来发问是比较恰当的。
不建议锁死原实况主来po 若实况主都不来 别人也不能贴??建议 若发生一日两po的状况 只留实况主本人或第1篇就行
作者:
amosa (ICDPPL)
2017-01-13 21:24:00有实况主本人来发文* 会是比较恰当的。
虽然现在较少这种:但若外国实况主呢 就推广而言限本人怪不过这只是我的建议而已 不如投票就实况部分 我也是觉得A就够了 而B太过分
作者:
OalexO (fight!)
2017-01-13 21:46:00两者都A
作者:
Fortis931 (吾手发炎 其形微贱)
2017-01-13 23:42:001.B 2.B, 不是自己的实况文可以用闲聊的啊
作者:
pb220708 (PBYang)
2017-01-14 00:51:00实况A买卖B
作者:
JLTChiu (随风)
2017-01-14 06:04:00只有我想问实况文能不能改成一个id一天两篇的吗 Q^Q
作者:
iceboxi (低迷的)冰箱(^_^)
2017-01-14 16:21:00皆A 有时会是外国或活动实况的推荐等等
作者:
beblue (碧蓝)
2017-01-14 18:33:00基本上都A 除非人数文章有多到管板困难可以再讨论
作者:
guardyo (嘎丟)
2017-01-15 08:44:00实况A 只准本人po文真的是管太多
若改成不限实况者本人发表,那“自行删除之实况文仍计入该日1篇当中。” 这句可能要修改
作者:
squrar (无垠的天空)
2017-01-15 10:26:00买卖针对国内网址 那就b吧 有公司行号至少出事比较有法规保障
作者:
guardyo (嘎丟)
2017-01-15 13:19:00“自行删除之实况文仍计入该日1篇当中。”需要修改的原因是什么
假设板友A发了实况者Z的实况,之后A自删了;另一个板友B,以为没人发过又发Z实况。要水桶不知情的B吗?
作者:
guardyo (嘎丟)
2017-01-16 15:20:00那或许再附注说明同时限一篇存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