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买卖文相关版规修改

楼主: QBian (小妹QB子)   2016-07-12 00:41:28
这是目前的买卖文规定
2-7 买卖文:买卖文章限于周一发表,并一人以一篇为限,玩家收费教学视同买卖文。
以P币或交换征求七小时免费序号者不在此限。本板禁止二手帐号交易。
但是在“台湾学术网络管理规范”有以下规定
(仅节录片段,可去Violation版精华区z-2-13-12观看完整规范)
九、连线单位及其使用者应禁止或不得为下列不符合台湾学术网络设置目的之行为:
(一)利用台湾学术网络从事营利性商业活动。
目前的版规对于营利活动并没有相关规范,为避免版友误触相关规则因此将针对买卖文
规定进行修改。即使如此营利行为还是相当难以定义的,但是对有官方售价的商品来说
还是可以定出一套规则来的。
比方说我多得到一套虚空之遗标准版,因此我想以1000元卖给版友,这看起来并没有营利
行为;但如果我想以2000元卖给版友,那看来就是明显营利行为。因此商品本体不能超过
官方售价是第一个限制。但考虑到可能有运费之类的相关费用,因此版规最后修改如下:
2-7 买卖文:买卖文章限于周一发表,并一人以一篇为限,玩家收费教学视同买卖文。
以P币或交换征求七小时免费序号者不在此限。本板禁止二手帐号交易。
禁止贩卖价格高于官方售价+相关费用(如运费等),且相关费用需在合理范围内。
违反者文章删除并水桶7日。
这边帮相关费用加了一个合理范围限制,以上面的例子来说,假设是在台湾本岛内互寄,
即使我声称比官方售价多的1000元是运费,依然明显不合常理,因此仍算违反规定。
本次修改在GLHF版主修改版规后生效。
作者: aegis43210 (宇宙)   2016-07-12 00:56:00
嗯,先明定好,之后才不会有争议
作者: evilgenius   2016-07-12 12:02:00
Good
作者: GLHF (ことりのおやつ)   2016-07-12 22:37:00
done,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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