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违反版规处理准则

楼主: FlyinDeath (死之舞)   2010-12-28 22:47:37
在此说明违反版规之处理准则,以后有本文所提之类似情况者一律不回信,
请自行参照删文注解及公告文章。
一、处理原则
因为二手体育用品版的版友流动率很大,来po文的网友几乎都是新面孔,
很少会有人经常性的在版上发文。
相对的,新版友不看板规就发文因而违规的比例就相当高,如果以单纯删文的方式,
可以说是删不胜删。
因此在违反版规的处分方面,就会以删文+水桶为主,不事先警告。
毕竟进版画面、置底版规、发文须知,总共已经秀了三次版规给你看,
再吵说不知道版规这样规定,版主是不能接受的。
二、罚则
以下均以初犯论,累犯视情节加重处分
同时触犯多项版规或是连续触犯者,处分直接累计。
版规一:删文+水桶一~三个月
版规二:删文+永久水桶
版规三:删文+永久水桶,并报请站方处理
版规四:改标题
版规五:删文
版规七:删文+水桶一~三个月
版规八:删文+水桶一~三个月
板规九:第一次口头警告,警告后再犯水桶一~三个月
明显人身攻击者不经警告直接水桶三个月以上处理
三、营利卖家之认定
本版禁止营利性质之贩卖
有下列其中一项状况者,认定为有营利卖家之事实:
1. 有明显的网拍卖场或实体商店
2. 明显以市价贩售
3. 贩售大量“全新”、“九成新”之商品
4. 评价中有大量卖出商品的评价
5. 其他足以佐证系为营利卖家之事实
如对版主的判定有疑义者
请当事人对po文中、以及卖场中贩售之所有物品,
附上本人使用该物品从事该项运动或参加多人户外活动之照片,
并且同时将更新照片之后的拍卖连结寄到版主信箱以供参考。
如无法提供照片以供证明者,恕不受理。
目前版主还不会在版上全面禁止网拍连结。
毕竟并不是每个使用网拍的人都是营利卖家,保留一份弹性可以让大家方便。
但若是日后发生太多争议与申诉,版主会考虑全面禁止提供网拍连结,
请版友务必遵守规范。
四、休闲风服饰、休闲鞋等“休闲用品”,与“体育用品”之区别
版上时常可以看到有人在卖休闲风的服饰、或休闲鞋等休闲用品而被删文
基本上版主会以“功能性”作为判断休闲用品与体育用品的主要依据。
例如专门设计用来慢跑的慢跑鞋、或是专门设计用来打球的球鞋,很明显就是体育用品。
而一般的休闲鞋,并没有特别针对某项体育活动设计的功能性,
大部分的时候也只是日常生活穿着或郊外踏青等等一般用途,
因此不列为体育用品的范围。
其他如休闲风格的衣裤等等,一样也都不列为体育用品的范围,请版友至其他版交流。
要注意的是,许多体育用品的品牌,往往也会推出休闲商品
因此“品牌”并不是判断一件商品能不能在版上交流的要件。
请版友注意,你要贩卖的物品是不是针对某项运动设计的(如球鞋、慢跑鞋)
或是有针对体育活动做功能性的设计(如排汗衫),以免误触版规。
另外有些特殊例子,如帆船鞋最初原本是从事帆船运动时,适合在甲板上穿的鞋子
但演变到最后已经变成一种休闲风的穿着,甚至许多帆船鞋是不适合碰水的
已经完全丧失原本的功能性,因此不视为体育用品。
五、运动赛事门票非体育用品,请勿po文。
看球赛并没有运动效果,除非你是在场内比赛的运动员。
不过我相信如果你就是场内的运动员,那当然也不需要门票这种东西了。
六、为什么XXX跟我一样po的违规的文章都没有被处分,偏偏我就要被处分?
板主不是整天闲闲没事干,不可能每分每秒都挂在版上盯着每一篇文章然后立刻处理
一定会有还没处理的新文章,有时候也会有漏网之鱼
不是不处理,只是还没有处理。
如果你要检举其他违规文章也很欢迎,但是并不会因此就撤销对你的处分。
就如同开头所提到的,进版、置底、po文须知,总共已经秀了三次版规给你看
这样的借口是不被接受的。
作者: SteveNash13 (豈是腸枯無熱淚)   2009-05-05 01:19:00
辛苦了
作者: criky (2501-2)   2009-07-26 02:55:00
违反板规十:删文+水桶一~三个月
作者: pei1226 (ㄚ呸)   2009-08-18 00:42:00
颜色是?有图吗?
作者: candy1234 (candy)   2009-07-23 17:53:00
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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