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定:
本案不受理
理由:
1. 现行板规已可处罚当事人
根据棒球板板规,当事人的违规行为已有相对应罚则,像是applehpsh就已经受
到板规处分,若cd12631有违规情形,也会有相对应的板规与罚则可以处罚。
基于本案不受理之故,请板主考量实际情况,若cd12631有违规情形,可根据相
关板规进行处罚。
2. 当事人违规行为未严重影响看板秩序
根据棒球板规C-7,确实已表明不欢迎违规者再使用分身,但我认为该项板规的
立法精神是避免违规者继续干扰看板秩序,因此小组长认为该条板规应有执行
的弹性空间,也就是该条板规应针对严重扰乱看板秩序者,或著有恶意闹板行
为的使用者,而进行的处分。
同时,板规C-7也表明“情况严重者报请小组长转ID_Multi处理”,这部分已经
给予板主和小组长足够的裁量空间。板主有裁量权认定该违规情形是否属于
“情况严重”,同时,小组长也有同样的裁量权。
基于认定目前applehpsh与cd12631并未到达所谓“情况严重者”,因此裁定本案
不须上呈帐号部调查。
3. 小组长并未否定该条板规
诚如前段说明2.,我认为板规C-7的执行应有弹性空间,我不认为所有违反该条
板规的使用者都该被处罚,应视其行为内容而定。
在前些日子,有使用者在 Baseball_BM 提出板务讨论:
│ 文章代码(AID): #1O62BQD_ (Baseball_BM) [ptt.cc] [板务] 棒球板与中职群组? │
│ 文章网址: https://www.ptt.cc/bbs/Baseball_BM/M.1477976794.A.37F.html │
我的回应是:“……站在组务的立场,会希望能尽量保障使用者发表意见的权利
。倘若事主没有明显扰乱看板秩序,且现行板规已经可以给予处分者,就算板主
提报多重帐号查询案,我还是多半倾向于不上呈帐号部……”
因此,并非不处理,而是我认为保障使用者的权利更重要。
4. 若有需要,请自行调查该两者帐号是否同属一人
由于不认为本案有上呈站方进行调查的必要,因此,若要引用板规C-7进行处分,
请自行调查该两者帐号是否属于同一人持有。
这部分可能会引起部分使用者疑惑:既然小组长不愿请站方调查,而复数使用者
也确实可能只使用一个IP上线,那么是否还可以证明两个帐号属于同一人持有?
根据过往案例,其实还是可以的,不过那些案例都是当事人自爆居多。以本案提
供的资料来看,尚未察觉有类似的言论,因此调查起来可能会辛苦一点吧。
不过既然站方的“多重帐号管理办法”开宗明义就说“一位使用者最多只可以拥
有五个帐号”,那么拥有多重帐号并非违规,而是多重帐号违反板规才是违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