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VWilliams (年世è˜)
2015-09-29 10:39:48裁定: 不受理
说明: 1.板规正式启用前有一周板友表达意见之时间,超过期限后,除非板规显有违背
国家法律,否则组务不会介入废除。
2.若经该条板规惩处有异议者,在一定期限内可循申诉管道由组务判决。
3.所谓大板风气非由台端一人臆测为准,未有实据调查与实征研究数据的内容组
务不能接受,更不能使用之干涉板主执行公务。
4.个人对板规的看法请向板主群提出,未向先板主群反应组务不会受理。
5.若对未来板规方向有意见,NBA板日前已公告将公布新板规,在新板规公布前和
公布一周内依规定板友都有权利表达异议,而非迳自要求组务出面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