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罢免板主] MLB 板

楼主: mousepad   2013-09-16 18:05:49
根据罢免相关组规#1Bhqpmr_ (Sportcenter)第三-3)条中注意事项1:
“主提案人于连署板(PttNewSport板)张贴罢免文时,
不须、亦不得填写任何罢免理由(注一),
仅限于罢免理由第一行填写以下字样:“SportCenter板 #AID”,
其中AID即为该罢免案于组务板(SportCenter板)之文章代码。”
依#1ICyz_Wz (Sportcenter)罢免案所张贴之罢免连署#1IDhcIYb (PttNewSport),
于“罢免原因”第二、三、四、五行上填有其他文字,
有违规之嫌。
经查核,
该文字为引述组规对于填写“请问您与这个议题的关系或反对理由为何:”的规定,
“根据组务规定,参与表决时,
选择Y者一律限填“赞成罢免”四字、
选择N者一律限填“反对罢免”四字,
方为有效票。”,
似不对正反任何一方产生公平性问题,
加以该案已有正反两方许多板友参与连署、表达立场,
故本次勉予视为合于规定。
本案不得受援引为处理案例,
在组规有所修正前,
罢免提案人仍应依据第三-3)条中注意事项1填写“罢免原因”字段。
作者: FlyFreedom (福利蛋™)   2013-09-16 18:07:00
为避免那量无效票,我才附上组规。所以这次是OK的意思?大
楼主: mousepad   2013-09-16 18:10:00
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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