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聊] 借检举案件讨论版规1-3、2-4暗黑规定

楼主: everemember (风飘)   2023-06-29 14:13:45
因为公告文应该不能R回复
加上个人想法比较多,推文不太好表示,所以开一串让大家讨论
关于暗黑规定
现行版规1-3:下注非法赌盘
2-4:出现非法赌盘名称或加入方式
依据我个人的解读
1-3应该是指自爆有下注非法赌盘
我认为这个规定可以接受,毕竟自爆有在其他博弈平台下注,在我国是非法行为,尤其赌
博罪修法以后已经完全没有解释空间。
但这里有个争议是,如何定义“非法赌盘”
举例来说,我是台湾人,现在在台湾,依据属地主义当然不能下注数字或是其他博弈网站
,只能买大家最支持的唯一合法
但假设我在国外,虽然国际为台湾,但因为赌博罪属于轻罪,并无属人主义例外规定
此时我在国外买数字(例如在英国)或是在其他赌场买他们合法贩售的运动彩票时,其实
是合法行为(就像在国外呼麻也是合法的)这样是否还在版规的规范范畴中?
再来是版规2-4
不得出现非法赌盘的名称或加入方式
这条规定就我理解是避免非法博弈透过学术网络流传,尤其非法博弈又时常与诈骗挂钩
我认为这规定没有问题
不过2-4下有注一、注二的补充规定
其中提及,禁止在推文中讨论唯一合法未开的盘,违反者水桶60天
这边我的理解以足球来说应该是亚洲盘的-0.5、-1.5这种
但这个规定就毫无道理,如果推文者是说
“-0.5轻松收”,这样可以解读为是违反1-3
但如果推文者是说,“这场初盘开-0.5,盘口信心给的不够,可能踢不穿”
本质上还是对赛事的讨论,也没有下注非法赌盘的描述
此事为何要水桶60日?
我认为没有必要
关于版规的修正
1-3部分,我建议不要以非法赌盘的字眼
应该改为
“下注台湾运彩以外之其他运动彩券。”
我原本考量这条可以例外开放在海外者不适用,例如可以提出合法的彩券证明。
但这样的规定就容易被钻漏洞,例如有心人士仗着自己在海外,就可以肆无忌惮在板上张
贴其他赌盘的文章。
(当然如果张贴时有透露全名,还是会掉到2-4里面)
所以如果要全面禁止,用字应该修改
2-4部分同1-3做用字修正
备注规定关于水桶60日部分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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