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一家彩券行庄姓女店员,前年6月间帮梁姓熟客先打单下注共380万元运动彩券后再
收钱,岂料,梁男惨输付不出380万元下注费用,彩券行认为庄女未依“先收钱再打单”
规定销售彩券,因此提告要梁男及庄女赔偿380万元损失,高雄地院认定庄女违反店家规
定先帮梁男下单,因此除判梁男要清偿380万元,判庄女也要负连带赔偿责任,可上诉。
提告的好运到商行主张,庄女自2013年到店内服务,曾审阅并签署工会发出的“公司管理
规则制度”,且店内收银机下都有黏贴“请先收钱再打单”的纸条,因此庄女知道公司规
定在客人未付钱之前,不能先帮客人打单,而梁姓客人前年6 月12日上午4 时30分至下午
1时止,多次传LINE要求庄女帮他下注运动彩券,庄女明知道梁男没先付钱,却仍在早上6
时46分至下午1时许,陆续帮梁男打单下注运采76纸彩券共380万元,结果梁男惨输,一
毛都未付,好运到因此提告向庄男追讨这笔钱,还要庄女负连带赔偿责任。梁姓客人于审
理期间均未出庭,也没任提出何书面答辩,而庄女则主张,自己只是实习生不是正式店员
,指导她的前手曾表示梁男是固定常客,下注金额可观,同意梁男先下注再付款,且之前
梁男都没有赊帐记录,另她并无决定顾客消费方式,并指店家过去都是对梁男“先下注再
付款”,她没有故意或过失,不必赔偿,何况梁男事后也签署声明书,表明下注他个人行
为,与她无关。法官根据庄女在帮梁男打单时,还line梁男:“我在打,怕他们真的会看
监视器”、“志青(店长)要来了”、“所以我又要被骂了”、“380 我一定会被骂”,
认定庄女知道店家不准先帮客人打单,且负责辅导庄女的店员也证称,从未向庄女表示可
以帮梁男先打单,也没帮梁男先打单后付款,因此认定店家并未同意先打单后付款,除判
梁男要清偿380万元,判庄女也要负连带赔偿责任,与梁男连带支付店家380万元,可上诉
。(张钦/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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