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cup.com.hk/2017/03/08/click-to-agree-the-biggest-lie-on-the-inter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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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最大谎言:点击同意条款
如果 Netfliex 要求你将未来的第一个孩子送出,才可看“纸牌屋”,相信你绝不同意。
看剧要那么大牺牲?不论社交网站、购物网站抑或串流媒体,举凡需要登记使用,都不能
免俗弹出长如文集的“使用条款与细节”,密密麻麻的排版中布满不知所云的法律名词,
冗长深奥偏偏页尾还故作大方提供同意或拒绝的选项。不过有实验发现此等条款根本无人
会读,麻木点击同意,不禁叫人质疑究竟“使用条款”意义何在。
实验:申请帐号=同意捐仔
美国曾经出现一个名叫“NameDrop”的社交网站,吸引 500 多名大学生加入。与绝大部
分网民的惯性动作一样,他们乖乖“点击同意条款与细节”——即使条款第 2.3.1 条要
求他们将未来生育的第一个孩子交给“NameDrop”。这 543 个学生之中只有 25% 费心
花几十秒速读千字文条款,可惜一目十行没能让他们发现自己即将放弃自己未来第一个
孩子,通通急不及待点击同意。
这个由美国两名大学传理教授领头的实验证明,无人会读网上合约条款,哪管你以什么
名目,许可协议、服务条款、隐私政策,使用者都懒得一看,所谓“点击同意以上条款”
,如两位教授所言是互联网上最大的谎言。条款太长用词太艰深,当你登记享用某网站
的服务,草草碌过条款按下“同意”那一刻,就注定你将让它予取予求。
犹幸“NameDrop”纯属虚构,这些大学生尚能保住未来骨肉。
培养点击同意的惯性
“另人担忧的是,消费者保护法正被这些点击同意条款逐步蚕食。”研究合约心理学的法
律学者 David Hoffman 指。说到底,不似传统合约,个体用家根本不能与 Google、
Facebook 和 Twitter 等大企业在条款上讨价还价,要么同意换来成功注册,要么反对并
被遣返前页。细节读与不读似乎无关痛痒,反正无论条款如何,需要服务的用家都只能同
意,无谓费时又费神认真刨条款。久而久之网民逐渐被培养出惯性——凡遇网上条款点击
同意便是。
取缔长条款?
有人建议用设计弥补不读条款的问题,例如将几千字条款斩件,当用户用到相关服务才弹
出提醒,就像在 Facebook 发文发相时出现“谁可以看到此帖”的私隐条款提醒。不过先
不说能否鼓励用家读条款,若所有琐碎条款都一一阅读,恐怕每年要花费 250 小时,实
在不划算。
细读使用者条款的下场。
传理教授 Jonathan Obar 认为,问题的症结,在于要用户阅读不可能读完的条款,这其
实可以求诸其他方法。
Obar 建议,可将读条款的任务交予专业人士,就如不少人将税务事务交予会计师处理一
样。网站 Term of Service; didn’t read 可称得上类似概念的雏型,以点列方式提供
多个网站的使用条款撮要,甚至会以用家立场根据条款公平程度为网站评级。使用者可下
载使用,随时查看网站条款撮要,例如 Instagram 条款要求你放弃集体诉讼权利,
Netflix 无需得你同意使用你的个人资料作广告之用,Skype 不允许用户删除个人帐号…
… 诸如此类,一目了然。
如果不能精解细节,或者可统一条款,订立一套业界通用的道德条款。譬如你不曾与医生
订立合约,却会因为其注册医生身份而期望他会根据希波克拉底誓词(西方医生传统上行
医前的誓词)的道德标准行医。如果网上条款师法这类守则,即使不能统一各家条款使它
们万变不离其宗,至少禁止某类出格过份的条款。
无论“使用条款”写得再周全,若无人愿读只会沦为企业剥削用家私隐的免责头盔。
也许是时候摆脱这种冗长繁琐低效率的方式,让它发挥真正的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