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末去打联赛我站捕手遇到的状况
1.我的打击习惯是打出去之后带着球棒跑几步,再把球棒往一垒侧的休息区轻抛
球棒被抛出到停止的位置也大概离垒线一两公尺而已
当初就是为了不要甩棒去打到人而养成这个习惯
周末的状况是打出安打后,如平常的打击习惯带着球棒往前跑个几步
把球棒抛出,好死不死主审也往一垒方向移动,球棒滚动就碰到主审的脚了
安打,不过主审认定甩棒被判OUT
2.对方打击,挥棒动作完成顺势往后一甩~我整个人跳起来才闪过去
我问裁判这样不构成甩棒吗?
裁判:啊有打到人吗?你有被打到吗?
这礼拜遇到的状况完全颠覆我对甩棒的认知...
请问各位贤拜~以"是否打到人"作为甩棒的标准是正确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