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sins (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铭言:
: 他的行为的确不应该,但你作为板主也不能这样就将自己订定的规定视为无物。
: - 目前板规完全没有提到回公告文
: - 两位是回文不是发文,判决过于牵强
: 如果你要扯前板主的板规,有特别写“公告”只限板主使用,那是指发文不是回文,该篇下
: http://i.imgur.com/JqXiuF0.jpg
: 在判决之前,先尊重一下规则,更何况这还是你自己修正的,你如果觉得我这篇违反板规要桶我,烦请明确写出板规依据跟理由。
好吧 来新增版规投票
Lushen & alihue 水桶我也先解了
对于投票项目有多的意见可以直接回这篇
例如该有的选项太少还是觉得有特殊规则 例如投票项目1
2跟3就是只有同意或者不同意
讨论时间我看到9/22 投票时间为9/26~10/3
以下都不逤及以往
会有投票资格限制 就是进版限制再高一点
登入次数为200以上
这会是举办版上投票而不是西洽的那种推投统计喔
=====投票项目1=====
对于版归建议而需要讨论的公告可以回
ex
3/14 femlro □ [公告] 征求社群资讯
3/15 lovelycateye R: [公告] 征求社群资讯
公告水桶类型的公告不能回应
ex [公告] [讨论] xxxxx 禁回
=====投票项目2=====
增加分身条款
帐号水桶期间,所有分身应受相同发推文限制,
如发现于禁言期间使用分身进行看板活动,
受罚帐号与分身帐号将一同受到原水桶期间两倍之惩罚,且计算日期重置。
如单一帐号加倍后水桶期限超过2年,将改判为10年水桶。
(选项只有同意跟不同意)
=====投票项目3=====
公司征才不算在他人之列喔
对公司有利变成资方打手
对公司不利变成没有公司可以发征文
→ Hsins: 站规有:“(五)于文章中有挑衅他人之语词或刻意制造纷争 09/10 18:31
→ Hsins: 者。”,但没有列出惩处内容,所以还是先修板规比较实在。 09/10 18:31
这边挑衅我觉得 可能有人觉得有 有人觉得还不到
所以如果要新增这条的话 最终投票标题会是
于文章中有挑衅他人之语词或刻意制造纷争者
由当事人检举 是否挑衅由版主判定(这算是帝王条款)
水桶一个月
(选项只有同意跟不同意)
顺便抱怨一下我其实不太想处理挑衅举报这类的边界条件
又不是跟bilibili一样有擦到禁词就好了
所以挑衅言论如果选
A.不同意 (代表之后举报挑衅就会没有法可以办)
B.同意 (就会变成版主主观认定欧)
顺便征求一下版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