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大家分享一下我朋友(? 你懂的) 的合约都怎么谈得好了
合约签定 开工前先收开工费 (30~40%)
- 前面都帮甲方分析这么多了, 并且确认对方有诚意($) ,
- 并且规定自己第一期"必须"交付的东西
(因为是初期交付 , 所以基本上都是交付的出来)
第二期
- 规范第二期要交付的东西
- 交付后 甲方必须付钱第二期 , 不然不开第三期的工
第三期
- 收尾交付和营运规范
- 保固和尾款事宜
你写清楚根本就不会遇到这种事 , 我也不觉得为什么需要模糊地带
除非是我自己能力不够的时候 我会把规格写得模糊
但是如果清楚自己能交付什么 为什么拿钱和交付物品要写得模糊?
※ 引述《lturtsamuel (㊣百合の老公㊣)》之铭言:
原文恕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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