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asakiad
确实通用,因为360行各行各业会不会赚钱,根本因素还是回归市场和商业,所以我说的
道理所有行业通用,这不就证明我的道理非常实用吗?
也证明我的道理根本没有所谓的生存者偏差,因为这是因果关系非常明显的,就跟1+1=2
一样铁律。
感谢 Masakiad 网友站出来帮我背书! 但这让
我更加疑惑的是,一个通用的道理你反而不同意。
如果说有一个程式语言,写一次到处都能跑,大家会推会抢著学?
换成学一个道理到处都能运用,你们反而嫌,还觉得不要听最好,这就是骄傲技术人的逻
辑和智商吗?
如果同样的文章我到其他版,发表“法律人”怎样怎样三百万,也不会发生像soft job这
种为反而反的状况吧?
做软件的人,一堆人个性思考方式都充满矛盾,怎么会信赖台湾的软件发达的起来?
但最后还是要感谢M兄相挺,说明此道理的通用,虽然他本身是个矛盾充满bug的人,越是
通用的东西越不同意
很可能他写的东西也都不采纳一些通用的第三方函数库或是DP原则
因为通用的东西他看不上眼,也不同意
XD
祝台湾软件业好运了
有这群人在真的不看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