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3 第十一届台大足球联赛竞赛规程
一、 宗旨:为提倡足球运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联系同学间情感。
二、 主办:足球研习社
三、 协办:足球校队
四、 参赛资格:凡本校在校师学生,不论新旧生,组队没有限制,但鼓励以系队
或各团体组织为主。
五、 报名:
1. 2013-14台大联赛报名截止时间为11月5日周二晚上11:59。
2. 在报名截止后未完成球员名单、报名费缴交与裁判名单者视为未报名
。
3. 每队球员最少13人,最多25人,请各队注意人数。
4. 本届报名费为 NT$500 x 比赛场次(小组赛基本场费)
六、 赛程公布:报名截止后尽速公布。
七、 比赛日期:101学年度上下学期,单赛季,以寒假为季中休息时间。
八、 比赛地点:总区足球场 或 经大会及双方认可之场地。
九、 比赛时间:分上下半场各 30 分钟,中间休息五分钟,裁判可视情况补时。
十、 比赛规则:采中华民国足球协会公布之最新足球规则(球场规格除外)。
十一、 比赛人数:比赛球员为八人,八人制球赛,最低比赛人数六人。替补球员次
数不限,惟退场者不得再替补上场。
十二、 名次判别:
1.循环赛:比赛结束如和局不再延长加赛。
(1)胜一场得三分,和局各得一分,败一场得零分,以积分多寡判定名次。
(2)如二队积分相等,以胜队为优胜。
(3)如两队以上积分相等,以该循环赛中相关比赛胜负球数之差判定,多者为胜。
再相等时,以该循环赛中全部比赛胜负球数之差判定,多者为胜。
(4)如胜负球数之差仍相等时,以胜球数多者为优胜,再相等时,以负球数少者
为优胜。
(5)循环赛结束后各组前四名晋级淘汰赛
2.淘汰赛:
法定比赛时间结束时,以入球数多者为胜。若为平局,不延长加赛,以罚球点
球(八码球)决定胜负。踢罚球点球时,每队各派三位球员主踢(下半场结束
前,在场上之球员),入球数多者为胜,入球数若相同,每队依序各派一位主
踢(非前三位已踢者),直至分出胜负为止(若每队八位球 员已踢完仍未分
出胜负,再依序从第一位开始)。
十三、 奖 励:冠、亚、季军各颁发奖杯一座及前三名颁发奖金(NTD)
冠军 2500 亚军 1000 季军 500
另冠军颁发"台大联赛冠军臂章"50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