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起 四项交通违规严格执法
1.汽机车停放在公共汽车停靠区或影响公共汽车停靠
2.汽机车违规停放在实体人行道
3.汽机车违规停放在标线行人行道
4.违规改装车辆导致产生噪音
.
我已在议会明确告知警察局长,从11月起,警方针对汐止区以上4项违规的取缔积极度,
将会影响我审议明年度警局预算的重要依据,“只要违规,不管人在不在车上,就是取缔
,没有劝导这回事”,而噪音车若警方无法判断是否改装,将函请监理所召回检测。当然
11月起是我的标准,不代表这几天警方不会取缔,也不代表警方不会对其他违规行为取缔
,请各位汽机车驾驶多多尊重他人,勿将自己的方便建立在他人的不便。而我不会将取缔
单量当作判断警方是否积极取缔的依据,我也希望取缔数量越低越好,代表违规车辆也少
,我将会以实际在道路上驾驶观察到的结果作为依据。
为什么我会挑这四项违规要求加强取缔?在路上骑车开车很少人不会违规,只是严不严重
,会不会影响到他人,像骑车没戴安全帽,开车没系安全带之类的违规,出事是伤害到自
己的我没特别意见,那还有一些会影响到交通的如并排停车、违规回转之类的,当然就比
较严重,但被影响到的族群还仅限于马路上的汽机车族,但有些违规行为却会影响到汽机
车族以外的族群,就是上面提到的这四项,侵害行人、公共汽车族安全,住家的安宁甚至破坏
公共设施,所以我将会影响到其他族群的违规行为,做为这阶段要求警方严格取缔的重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