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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时报【李文正╱台北报导】
新北市汐止一处社区指控曾姓女住户饲养6只流浪狗,四处大小便、还咬伤孩童,社区管
理委员会多次促请改善未果,前年5月,住户大会中有300票通过要求她搬离社区,因此诉
请法院强制驱离曾女并让出区分所有权,士林地院审理后认为,曾女违规未达3个月5次以
上的严重程度,昨驳回管委会请求。
记者昨向管委会了解目前状况,主委称在忙,未获回应。
该社区共有498户,曾女与母亲同住,家中收养6只体重20到35公斤重土狗,1天至少5、6
次遛狗,只要她一开门,犬只就乱跑。附近邻居指控,狗主人没有绳,土狗到别人家车库
大小便,吠声扰邻,邻居散步会踩到大便。
社区管委会2015年5月间增订社区管理规约,要求遛狗时必须牵绳或系炼,便溺也要立刻
清理干净,3个月内违规5次,视为情节严重。但曾女反驳粪便都有清理,遛狗时间控制在
5分钟内,环保局检查都符合规定。
1年下来,住户仍不胜其扰,决定开会投票表决,结果300票赞成、24票反对、7票废票,
管委会依《公寓大厦管理条例》向法院提告要求曾女出让其区分所有权。
法院认为,管委会公告未确实点名曾女,而曾女拒绝开门,管委会并未详细说明与曾女沟
通时间、次数,难以认定确有严重违规,环保局也未发现有犬只随地便溺,警局也说没有
犬只攻击孩童事件,难以认定曾女行为达到“严重”。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