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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欢的权利)
2018-01-11 13:27:28不满被影射贿选 李庆华告黄国昌结果出炉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308121
2018-01-10 16:56
[记者黄捷/台北报导]2016年选举期间,国民党新北市第十二选区立委候选人李庆华,
认为对手黄国昌开记者会影射他贿选,愤而控告黄违反选罢法。士林地检署今侦结,
认为黄既没有指名道姓,也没有凭空杜撰,且李身为候选人,品德操守本就可受公评,
遂处分黄不起诉。
李提告指出,黄为求胜选,2016年1月5日召开记者会指称:“金山万里、瑞芳
是两个不同系统在进行贿选”,隔天黄与律师郑深元接受三立新闻台白姓记者采访,
黄更表示:“贿选是有系统的,如果没有金钱来源,是不可能这样做的。”
郑也说:“我们目前掌握到的情资是有1票到数千元”。
白姓记者事后制作新闻,则以旁白口述指控:“黄国昌因为竞选很辛苦,得了脚底筋膜炎
,却要对抗财力雄厚的对手”、“有现金交易,一票3000元”、“若要催出生锈的
蓝色选票,需要花钱”、“至少需得砸6000万元”、“基隆地检署已经介入厘清,
李庆华八年之路将横生枝节”。
李认为,黄、郑、白的不实引导、暗示、指摘他贿选,涉嫌意图使他不当选,
遂控告3人违反选罢法。
3人到案都否认犯行,黄、郑辩称当时检方有到他办公室拜访,希望他能协助查贿选,
且地方贿选传闻很多,召开记者会一方面是说明传闻,一方面也告诉大家若碰到贿选,
应该如何举报;白则供称她有亲访黄、郑及李,已尽查证、平衡报导的义务。
检方勘验记者会录影,发现黄、郑仅表示会将贿选传言情资交由检调处理,
确实未指名李贿选,且当时瑞芳某里长疑似发放每人1000元敬老金,
遭人检举疑似贿选,基隆地检署确实分案调查,黄、郑并未凭空杜撰谣言。
至于白的新闻报导,也是根据黄、郑记者会及会后采访内容制作,
并有完整呈现李的回应,已尽查证义务,且李当时是候选人,
个人品德、操守、风评都是选民投票的重要依据,当然是可受公评之事,
遂认定3人罪嫌不足,处分不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