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也不知道的凶宅!27年前中和女高中生“藏尸公寓” 房仲看了心惊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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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陈韦帆/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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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间中和老屋,房仲查不到异状,结果竟是曾发生重大社会事件的凶宅。(示意图/翻
摄自免费图库pixabay)
台湾30年以上老屋早已突破400万户大关,除了危老重建问题外,也衍生出查不到的“凶
宅”问题。
一名房仲曾向《三立新闻网》表示,近期看到同事出售的一间中和老公寓,由于查阅实价
登录后,发现前几手价格异常,却又没有注记“特殊交易”(凶宅或亲友交易),觉得奇怪
,记者询问地址后,经过明查暗访,发现竟是27年前曾发生惊天动地的女学生奸杀案现场
。
房仲指出,“因为那个物件正好符合我一个客户需求,但前几手交易,房价都大约是交易
当下行情的7~8折不等,感觉很奇怪,询问周边邻居,不是说不知道,就是好像欲言又止
,查凶宅网又没有资料,感觉很奇怪。”
记者依照相关资料,与周边多位邻居探听,交叉比对后,发现该房屋就是约27年前曾发生
“知名女校生遭奸杀案,凶手藏尸的凶宅现场!”
对照实价登录及邻居说法,该物件已历经三次转手,目前屋主是一名投资客,改装后出租
中。
房仲表示,“真吓人,听完有够毛!还好我没进去看。不过,事情发生在实价登录(2012
年)上线之前,也难怪我查不到,我还是提醒一下同事好了,不然等等害客户买到,却又
不知道内幕,大家都会弄得不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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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房子曾发生惊天动地的社会案件,若事发多年也难以查证。(图/翻摄自免费图库
Pixabay)
元宏资讯不动产平台总监陈杰鸣表示,根据内政部函释,房屋内若发生过“非自然死亡事
件”,买卖时未载明或告知买家,即可提告,进一步解除契约或减少价金,所以房仲、买
家都必须诚实告知。
不过,按照上述案例,过去网络资讯并不发达,即使曾发生惊天动地的社会案件,即使网
路上可查询到部分资讯,但要得知地址相当困难,加上警局、里长都有保守秘密之义务,
确实无法提供任何资讯。
陈杰鸣指出,其实邻居说的也不见得是正确资讯,过去就曾发生邻居误以为是“凶宅”,
但确认后才得知邻居说的是隔壁的实例,所以若遇到这样的事情,除了反应给房仲外,自
己也可以多跟其他“居住多年”的邻居多方探听。
他建议,买房之前,除了查询网络资讯外,最好与邻居多打交道,也多方比较每一间房仲
说法,才能真正降低买到凶宅的可能性,倘若真不幸在购屋后,才发现自己买到凶宅,可
主张卖方“未明确告知屋况”提告,倘若属于重大瑕疵,前屋主即使不知情,也必须负担
无过失责任,就有机会减少价金或获得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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