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聊] 关于永和车祸

楼主: n12052233g (ceaseme这样 )   2021-10-10 15:42:45
拍谢 菜鸡
今天早上骑共享机车来永和买早餐完要回中和
然后从竹林路 往永贞路方向
一个阿姨违规 没走斑马线过马路
也不看路
总之 我往外闪了
他突然小跑步
虽然骑30 但根本来不及煞车 就撞到阿姨了
庆幸她没怎样我也没怎样
总之做笔录的时候
因为她违规被告发
一直嘴说他是什么林德福以前秘书
说怎么被撞还要开单
还叫立委要来关切交通大队
我整个问号到不行
我就想私下和解 不想调解或上法院
就被阿姨凹帮他付300元违规
不然她说什么 她看医生要跟我求偿
之后我和解书签一签就闪了
想请问如果碰到这种
有什么比较好的处理方式吗
我知道不管是否是行人违规
骑车的人肇事责任都比较大
QAQ
大家小心
附上擦伤照
https://i.imgur.com/LWaoXNy.jpg
作者: laugh8562 (laugh8562)   2021-10-10 15:46:00
没有 遇到这种说什么有后台澎风的老人300块赔一赔就算了 不要跟他卢更多东西
作者: JONES0816 (小白)   2021-10-10 16:17:00
无言
作者: cyh2210 (cyh2210)   2021-10-10 16:28:00
3百当捐给街友了~要是倒下去没起来,就算老人违规你赔更多
作者: anly888 (跟着心情走)   2021-10-10 16:29:00
膨风而已,根本没后台跟她说,妳叫来的后台我会全程录音录影丢上网络,看大家骂的是谁不要害你的后台最后丢了饭碗
作者: toyamaka   2021-10-10 17:41:00
你真的傻了,责任几乎在她啊! 互告也是你的赢面大啊!
作者: TakeMyUltra (TMU)   2021-10-10 17:44:00
呛一个更大尾的backup 这种垃圾就怕权势
作者: laugh8562 (laugh8562)   2021-10-10 17:53:00
给9楼 那是因为对方没事才责任在她 要是今天她被撞倒被对向辗过/辗死 我看原po要赔惨了
作者: garyrush   2021-10-10 18:26:00
300元我都不想给,我宁愿捐别人也不想给她
楼主: n12052233g (ceaseme这样 )   2021-10-10 18:37:00
qq也没监视器 阿姨说她有看两边因为她只看右边 本来要过了 后来有车又后退 然后没车他就过了 完全没看我这边怕被卢小小啦 QAQ我根本来不及反应 路径大概像恰恰
作者: iqqi4200 (小文盲)   2021-10-10 19:40:00
拍拍 之前我也被三宝凹过 行车纪录器装一下不然都吃亏
作者: hsintzuyo (新竹飄)   2021-10-10 19:52:00
拍拍原po 秀秀qq
作者: oitecard (Ben )   2021-10-10 20:24:00
真心认为付完300元后,可以签一份和解书,对你比较有保障,未来她要灰刑事告诉,您也不必担心。抱歉!没看到已签和解书
作者: aphei (Work in Taipei)   2021-10-10 21:24:00
花300元,让她老人家继续享有优越感(不过以后她也可能被这种优越感害死XD),你也省下跟她纠缠不清的时间,值得啦!这种事情不要纠结于谁对谁错,在最短时间内能解决这件事情才是重点!除非你无业啦,不然一天的薪水一定远不止300元啦…300元便宜啦!
作者: kevin1221 (N\A)   2021-10-10 21:41:00
社会乱源
楼主: n12052233g (ceaseme这样 )   2021-10-10 21:57:00
谢谢大家 做笔录时候阿姨 还在跟交通大队警察吵 为什么要开单我说做笔录是要保障你我如果你今天怎么了 或我怎么了双方都有一个联络的方式心很累 和解书上 我都有写 双方不提 过失伤害 跟损损害赔偿的部分对了 再谈和解时候我也都有录音 永和路比较小条 大家真的小心
作者: u96873 (阿均)   2021-10-10 22:13:00
http://www.cdlaw.com.tw/modules/news/article.php?storyid=322原po参考一下,刑事告诉权不能预先放弃
作者: wtfconk (mean)   2021-10-10 22:30:00
给她3百算是最划算的退场机制了,不然后续一直缠更难过不过你要记得在警局要签调解书而不是和解书,前者才有效力
作者: kevin1221 (N\A)   2021-10-10 22:41:00
法律真很文字游戏,哀
作者: YAUN   2021-10-11 00:16:00
在永和遇到国民党的你要识相一点
作者: JONES0816 (小白)   2021-10-11 01:34:00
一堆人觉得付300省时间跟精力很赚 但是根本就助长这些无法无天的人 不过台湾社会就是这么扭曲 对错就看个人吧
作者: iamseanx (亲爱的sana男友)   2021-10-11 01:39:00
u大连结失效 总之就是私下和解之后对方还是可以告你刑事 原po要注意!!
作者: jenoren (right)   2021-10-11 02:56:00
刑事告诉权是无法舍弃的哦!原波或遇到相同纷争的板友,应在双方当事人洽谈和解当下,除列明“民事和解范围与金额”并经双方具名签署之外,亦应一并要求对方签署“刑事撤回告诉状”。详细解说之传送门如下:https://reurl.cc/WXvkO9
作者: wallowes (Qoo)   2021-10-11 15:41:00
我倒觉得300能解决很划算了
作者: IOU9527 (193&197~~达成!!)   2021-10-11 16:05:00
傻了..以现在来说,哪个政治人物敢替违法的人关说是找死
作者: dukeduke (膨鼠￾N￾N￾ )   2021-10-11 16:32:00
300给一给,不要浪费时间在他身上。不管谁的责任,之后如果要上法院,时间成本就超过300了。当给他买药吃
作者: s985332   2021-10-11 16:51:00
关林德福的事?什么叫遇到国民党小心一点?
作者: garyrush   2021-10-11 17:47:00
楼上,阿姨自己亮出林德福的名号…..
作者: s985332   2021-10-11 23:26:00
我是针对某楼留言,“遇到国民党识相一点”
作者: zhizhi0704 (栀吱吱)   2021-10-12 11:10:00
林德福不就是国民党的?
作者: frequency924 (罐头)   2021-10-12 12:42:00
300元打发,不要牵连太多真的是最好解。
作者: sm076198 (killer)   2021-10-12 18:58:00
就跟她调解跑法院啊
作者: kevinkuokk (麻糬文)   2021-10-12 19:33:00
她这种过马路方式 总有一天会害死自己
作者: qoorocker (rockers)   2021-10-13 14:12:00
300跟后续跟他耗的时间 300很值拉~
作者: mycat77 (冷冽 沁)   2021-10-14 01:02:00
新竹的某议员就是替违法的关说,现在还活得好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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