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中午一点左右
在景安站旁孙东宝吃饭
带一把深红色
上面有“第四届金融人员运动大会”字样的伞
你拿错伞了
我的伞是伞面120的深红色Leotern伞
请......还给我T_T
希望找得到人
呜呜呜呜呜这是第二次被拿错伞了呜呜呜呜
作者: cat031147 (回忆难忘,人更难) 2020-12-14 14:16:00
140cm 哇,这是订制的吗?
作者:
ceramicfa (ceramicfa)
2020-12-14 14:29:00告他偷窃就好了 不用找
作者:
bigbowl ( Gathering Storm。)
2020-12-14 14:38:00他没有偷窃吧 只是拿错伞而把自己的伞留在原处
作者:
Muratlo (宗艺)
2020-12-14 15:26:00希望有人看到!
作者:
kenryu (爱留西恩)
2020-12-14 15:56:00以后比较贵的伞就随身带着吧
作者:
pttlon (plon)
2020-12-14 16:24:00多年前曾经在火锅店前把比较好有纪念价值的伞放在店家提供的伞架内,吃完后原本小雨变成倾盆大雨...伞被偷了。从那次之后,不再相信人性,下雨不管什么场合一律把伞带在身边,不再放在店口。
拿别人东西就是偷窃阿或是侵占?谁管你是不是拿错,建议楼主报案,找到机会比较高
作者:
briareus (briareus)
2020-12-14 17:39:00有些是公诉罪 报了就收不回了
楼上某k对于窃盗的定义真是....虽然法盲不是问题 但是都什么时代了 其实可以先google一下窃盗罪的构成要件 多想三分钟你可以不被打脸XD
楼上...如果真的是故意的的确能构成窃盗,只是看是否能证明是不小心还是故意的0.0(比方说如果颜色像不像?原PO说的内容颜色一样的话,不知道外观相不相似?
作者:
miniUU (UU)
2020-12-15 10:26:00不管成不成立,要给这些不在意拿错,随便拿,粗心大意的人一次跑警局法院人生教育
作者:
BF109Pilot (å¾·è»çŽ‹ç‰Œé£›è¡Œå“¡)
2020-12-15 13:07:00我丢掉的最贵的伞是1600的光剑伞,忘记在公共汽车上
作者:
maxliao (毛人爱雷克)
2020-12-16 13:12:00真的 随便拿错 就是要归还 = =
作者:
pivd157 (一人一个窗口舒服不难过)
2020-12-17 00:51:00现在网络很发达,请先看看犯罪的构成要件,也看看自己负担得了多少时间成本,再决定要不要去报案比较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