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民意] 永和区中和路违停

楼主: tttandjjj (tttandjjj)   2020-10-23 09:39:34
※ 引述《ping1777 (Yrolg)》之铭言:
: 路段:永和区中和路 永安市场站到景安路一带
: 其实前面一篇 永和区永和路二段 就有提过了
: 但是我看标题不同还是在发一篇好了@@
: 这段 https://imgur.com/Pm8rwr0
: 违停真的靠北多,甚至你还可以很简单的就根据店家直接分类
: 华泰到灿坤那段容易有送货车在那上下货
: 摩斯到自助餐那段一边是买饭的,一边是去银行或者买东西的自小客车
: 在往前走一点到家乐福/全联,又是有货车在上下货
: 这种交通干道你直接停一个流量就减少50%,我压根就没看过警察在这主动处理
: 刚刚原本想说下班过去看,结果不用,google街景直接看就是违停的了
: 灿坤附近
: https://imgur.com/cMgrj3m
: 摩斯附近
: https://imgur.com/IvkBCTx
: 家乐福,一次一排,赞啦
: https://imgur.com/pIw6E7o
: 其实还有其他地方想PO,不过这段是我觉得最糟又最危险的==
看了这篇&板上讨论热烈的占用骑楼
我只是觉得中和、永和的 警察,你们在干嘛?
法规定在那,爽就开单,不爽就当作没看见吗?
请问执法标准在哪里?
执法人员的“行政裁量权”是这样用的吗?
警察学校这样教的吗?
以上,希望不会被踹头。
作者: sponge88 (CIRCUS LIFE)   2020-10-23 11:35:00
最后一句 XDD
作者: hikari22 (心碎小子HBK)   2020-10-23 11:48:00
鸽子通常都上下班时间才会出现赶人我有看过,不过其他时间就....
作者: miniUU (UU)   2020-10-23 11:52:00
应该新增专职开单的警察,而非沾酱油式开单取缔直接开单,而不是花人力去检视一大堆民众的线上检举
作者: Forfun1168 (Forfun1168)   2020-10-23 12:13:00
要不要再加强人民的守法教育
作者: heibe (在屋顶唱着你的歌)   2020-10-23 12:28:00
你很气齁?!
作者: spencer5452 (史法检座生)   2020-10-23 12:35:00
看到违停110打下去 能少一个违停是一个
作者: sding ( )   2020-10-23 12:36:00
作者: Kent76435208 (kuanya)   2020-10-23 13:07:00
这些违停的人被赶走就等等回来,被开单就认了直接继续停,中永和路那么小拖吊车拖吊场也人力土地不够大,自私的用路人的问题还是得治本
作者: motorbird (taco~)   2020-10-23 13:26:00
FB还有永和鸽子上来抱怨开单率已经全国最高了还想怎样有这种废物回应你还期待什么....
作者: jenoren (right)   2020-10-23 13:47:00
新北市政府交通局或警察机关如果觉得处理这类事情需要事必躬亲很麻烦的话,其实可以透过上级机关反映代转新北市市议会请求订定自治条例;或由市议员们提出法案,于议会开议期间审议通过立法,行政委托给民间之公正团体,按具体事证来确实执行法律及自治条例之规范内容。
作者: greywagtail (小灰)   2020-10-23 18:53:00
民众检举在有红线的外侧车道开车门,结果还不举发,交通是要怎么变好
作者: bmasaya507 (JEREMY)   2020-10-23 19:17:00
那边虽不好,但至少两车道xD中永和人多,只能靠自律了
作者: jsschen (jsschen)   2020-10-23 19:42:00
红明显今天市长说是因为检举达人太多
作者: O300 (欧三百)   2020-10-23 20:06:00
理他喔 继续检举XD
作者: ping1777 (Yrolg)   2020-10-23 22:07:00
会嫌多代表检举有效,违停的人会肉痛,嘻嘻
作者: kentket (鱼~!)   2020-10-23 22:20:00
违停不抓就是沉默螺旋 因为被开的人会叫叫叫 所以民代会帮他们讲话
作者: vul81320 (vul81320)   2020-10-24 00:49:00
什么狗屁市长跟狗屁警察
作者: jenoren (right)   2020-10-24 01:17:00
一、县市之交通本来就是县市议会立法可以处理的事项,并不像是外交、国防、刑事、民事、商事、司法等须由中央立法并执行事项。取缔违规停车这类罚锾只有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下同)第56条】,甚至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第55条)的轻微交通事件,尚可依行政罚法第19条便宜原则施以纠正或劝导取代处罚,比起同样是行政委托民间汽车代检验厂商办理车辆定期检验事件,违反之罚锾可达3千元以上6万元以下,甚至得注销牌照(空气污染防制法第80条)之行政处罚,应该轻多了吧?何以后者就可以委托民间办理,前者一定要警察亲自处理不可?非不能也,实不为(或未为)也。二、拖吊业者之情形,系因新北市移置保管妨害交通车辆自治条例第6条明定“移置车辆时,应由现场执勤警察人员执行举发事项,并指挥监督移置作业;车辆移置时,应于原停车地面标记车辆号牌编号、保管场名称及联络电话。”易言之,自治条例就这样规定了,市政府当然应依法行政,据以执行。如果议会诸公觉得警察有其他像打击犯罪等其他比取缔违停更优先、迫切重要的社会任务要执行,而将这部分行政任务透过明确之立法交由民间办理,并非绝不可行。
作者: snap007 (snap)   2020-10-24 01:19:00
中永和真的很麻烦,我几乎都坐捷运和公共汽车了,只有偶尔开车,但要上下车只能红线违停,人行道都变机车格也没有太多好上下车的位置,虽然很少违停超过五分钟,但真的很不想违停,每次开车都很焦躁,变得不喜欢开车出门,有时好想搬离这鬼岛,每个人的生存空间实在太狭窄了政府觉得所有路段画满红线就没他的事,对于某些人也无所谓,反正违停再久也不会开单,但像我有停车焦虑的人真的很难受,违停很可恶,但交通设计真的让想守法的人无所适从
作者: shuiwuhen (水无痕)   2020-10-24 08:21:00
讲这样,你各位楼上去过便利商店没?都违停补货,这要不要抓?不止中永和,只要有人的地方就是这样,警察也不可能一直抓,如果可以立法同意随时监视器开单,那不就没问题,出去巡一圈,回去坐着开单,应该去支持这种做法,更有效率,反正就检举支持立法赋予更好的权限跟工作环境。而不是觉得他们怎么老是装死,却忘记自己也是为了便利而默默在后面推一手的人。
作者: jenoren (right)   2020-10-24 11:26:00
恩,我绝对支持违停的情形需要改善,以保障所有用路人之安全。但如果社会大众对有限警力于执勤时间内之其余警察勤务,如犯罪预防及社会治安调查等任务(警察勤务条例第11条第1款)有更为优先、迫切之期待,不妨在法源上酌予调整,不论是将违停之取缔权限行政委托给民间公正团体;或像shuiwuhen板友所述,采警察科技执法等方式,都是可集思广益的立法方向。
作者: shuiwuhen (水无痕)   2020-10-24 13:44:00
说的最简单,好坏由人说,也许你需要去推动更有建设性的做法或建议,才可以达到你的需求。
楼主: tttandjjj (tttandjjj)   2020-10-24 14:41:00
我的需求?拜托警察落实依法行政,这是需求?这是法制国家 最基本的要求吧。
作者: darknote (黑暗筆記)   2020-10-24 22:09:00
https://tinyurl.com/yxsxvf2s 配合市长说检举达人太多就算新警察想努力也是会被上面用力压下来除非地方警察轮调制+预算由中央管理非地方议会决算然后又选一些地方势力来欺压自己 这不是自找麻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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