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第一次租屋就遇到恶房东,果然是没有多做功课、多看几间,po出来希望不要再有人
受害,请大家留意...
租屋处:新北市中和区中山路二段136巷
事情经过(文长):
我们(一个小家庭)于106年11月20日承租于宣oo(以下简称宣某)位于新北市中和区中山路
二段136巷租屋处,房子位于4楼,居住后没多久发现老鼠会跑至天花板,影响休息时间,
以至精神压力极大,且有卫生疑虑,已与宣某多次反应,其只愿放黏鼠板,不愿积极解决
,但老鼠很聪明,黏鼠板根本不能解决问题!宣某不愿请除鼠公司,也不愿我们请公司处
理向他请款,一直想将鼠患怪罪于是环境及潮湿的问题,甚至是我们的问题,但我们居住
处很少开伙,环境也维持的很干净!宣某还说放老鼠药,顶多臭1个礼拜(住的人是我
谁能忍受老鼠死在那边?他来住看看?)
107年12月经楼下住户反应漏水问题,地板需请厂商处理,且宣某允诺在此期间会喷药驱离
并封住出入口,故我们搬至林森路他友人租屋处暂居(期间水电也没扣除),107年12月29日
搬回租屋处,当晚随即发现老鼠问题并未解决,请除鼠公司查看,发现出入口根本未堵住
,实为欺骗,经征询除鼠公司及免费法律咨询,其皆表示鼠患问题非为短期,且是房子结
构问题,为房东必须处理之职责,与宣某多次反应鼠患问题,皆已读不回,也反应了很多
次鼠患问题无法租住,并非突然解约,因反应未果,遂于108年1月解除租约,房子全部擦
拭2遍,整理干净、整齐交还,但宣某以衣柜贴皮剥落(因该住处本身潮湿,且住进去时已
破裂几处,这就算了)沙发破损(实为缝线处少许裂开,我们住的时候就是二手沙发,他要
全新价格15000元扣押金,险不合理!)恶意扣押2个月押金。房子本身有问题,还敢扣房客
押金...108年1月31日交屋完后(点交单未签名),宣某过2天随即于591租屋网公告租屋讯息
,可见并未处理问题之意愿,且持续欺骗大众。
我们向中和区公所及新北市政府申请调解,2次宣某都未出席,还骗中和区公所人员已有跟我们联系不会出席,实际上根本没有(这查通联纪录即可知悉),故调解不成立。
108年7月11日台北法院安排调解,宣某有出席,但并未有返还押金之意愿,一直说我们提
前解约(如果房子没问题谁想提前解约搬来搬去?)还说我们住进去莫名其妙有老鼠(这种话
讲得出口?)说他房子已经卖了(房子卖了怪我们?),不愿返还押金,调解不成!
请宣某返还押金,挂电话不愿返还!恶意苛扣。
他在别的地方应该还有出租房子,请大家留意,不要再被这样的恶房东欺骗压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