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物品:
iphone7,玫瑰金色
外面套有半透明双子星手机壳,里面夹有防电磁波贴纸跟一张小春联
面板原为白色有贴黑色保护贴,待机画面是一只猫
遗失时间:
3/5(二)
晚上7:15~7:25
遗失地点:
板南路及连城路交界的7-11板胜门市门口
●想拜托这时段经过这里且有行车记录器的善心人,拜托!
友人需要找到这人摩托车车号,才能请警察处理。
7-11监视器画面显示:
一名40-50岁中年男子带着一名穿蓝色运动服的积穗国小学生
两人头戴安全帽进去7-11买了一包菸跟一瓶饮料
消费后是往中和好市多方向走去
如果在你儿子的面前捡了友人的手机居然是占为己有,这样对吗!请快归还!
侵占遗失物罪,属于非告诉乃论之罪,纵使被害人原谅,检察官仍然可以依法起诉